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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馬英九:追求和平 兩岸非國與國關係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5-26 12:20:06


馬英九出席“2015年世界國際法學會與美國國際法學會亞太研究論壇”開幕式。(中評社 倪鴻祥攝)
 
  他說,“中華民國憲法”是在1947年國共內戰爆發前就制定實施了,而且是“一個中國”的“憲法”,中共政權在1949年成立,並沒有取代繼續與台灣存在的“中華民國政府”,因此以國際法而言,國家繼承沒有完成,雙方均主張整個中國都是自己的領土,至少在理論上是如此主張。

  他表示,當海峽兩岸開始相互和平對等展開交往的時候,必需對“一個中國”的問題能提出一個方案,才能更進一步深化雙方交往,因此1992年雙方代表會面討論對“一個中國”的問題如何達成共識,當時的共識即“雙方均遵守“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各自解釋“一個中國”的意涵”,這就是“九二共識”,對台灣這邊而言,“一個中國”當然指的是“中華民國”,對大陸來說,也可以去自行解釋,這採取一個求存異的做法。

  他指出,但雙方同樣面臨一個問題。兩岸分治後,“中華民國”無法承認在領土上有另外一個民族國家存在,從另一方面,又不能無視於中國大陸領土上有另一個統治當局,所以提出一個概念,即“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兩岸關係因此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因為任何一方均無視他方為外國。

  他強調,兩岸的關係是一種特殊的關係,所以兩岸關係並非由雙方的“外交部”處理,而是在部會層級特別設立一個單位處理,在台灣是“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在大陸稱為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這兩個單位上週末在金門會面,舉行兩天會議,這是現在每半年就舉行的定期諮商,雙方在會中以正式官銜互相稱呼,所以“九二共識”與“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是兩岸消除敵意,擱置主權爭議促進兩岸和平以及維謢繁榮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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