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7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高等法院16日指出,已收到國民黨的抗告狀等書類,預計17日分案,再交由承辦合議庭決定是否找王金平及國民黨兩造出庭。法界人士分析,高院受理抗告案後,會審酌國民黨主張的黨譽、王金平確保黨籍等權益等,可能作出的裁定有三,一是駁回抗告聲請,二是廢棄原裁定由高院自為裁定,三是廢棄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開庭更為裁定。
“立法院長”王金平假處分案,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王金平以新台幣938萬1210元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後,於北院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
相關人士分析,台北地院已受理王金平所提“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並進行分案,高院若是發回台北地院更裁,仍會由原先作裁定的合議庭審理。
高院針對抗告案作裁定後,不論是國民黨或王金平陣營不服高院裁定,也都可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向“最高法院”提再抗告,“最高法院”採法律審,只要再抗告案沒有重大適用法條錯誤的情況,多會駁回再抗告案,因此與採用事實審的高等法院有所不同。
“最高法院”可能的裁定結果也有三,也是駁回再抗告、撤銷抗告裁定改最高院自為裁定、或是廢棄裁定結果並發回高院更裁。若“最高法院”駁回,整件假處分案將就此確定,不得提起再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