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馬關條約》第二條規定,台灣島及台灣島所有附屬島嶼均一同割讓給日本,因此這些島嶼就應該在1945年之後歸還“中華民國”;所以這些島嶼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中華民國”也把它視為領土,一寸都不會讓步。
他說,基本上的主張就是“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雖然主權無法分割,但資源可以分享。最近日本及中國大陸所發生的這種情況,先前就有這樣的預感,所以他在8月5日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就是希望相關各方都能自制,降低緊張並擱置爭議,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但前提必須是雙方均有這樣的共識。
他表示,憑良心說,在東亞地區60、70年前所爆發的中國抗日戰爭,死了兩千多萬人,實在不能再重複這樣的歷史,台灣也非常重視與日本的關係,這一段期間也是雙方40年來關係最好的時候,就是因為不希望這關係受到影響,所以呼籲日本方面能面對爭議的存在,雙方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爭端。
他指出,在國際關係的處理上,和平解決爭端的方式大致包括談判、調解、仲裁及司法訴訟等四種,不管採取哪一種方式,聯合國均有明確的規定,應該要用和平的方式來解決爭端。這大概是目前唯一可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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