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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談文化協議時候未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2-10 22:45:03  


  中評社台北2月10日電/馬英九9日一段談話被外界解讀為首度就大陸爭取簽署兩岸文化協議鬆口;“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今天說,兩岸文化交流何時可演進成簽署協議,“目前看來沒達到這個階段”。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在例行記者會上,就馬英九9日蒞臨台北國際書展台文館展場的談話,是否對大陸爭取簽署兩岸文化協議鬆口一事,做出上述說明。

  中央社報道,劉德勳認為,現階段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和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IPR)的基礎,強化兩岸文化交流即可。

  劉德勳指出,在第5次“江陳會”簽署ECFA和IPR後,已可以替兩岸文化交流產生更實質的基礎,例如透過市場准入,讓台灣電影在大陸市場開放上,有比較大的空間。

  因此,他認為,圖書、出版品等可透過ECFA做(進入大陸)市場的處理;在智財權保護權益上,也能透過IPR去處理。因此,現階段兩岸應以ECFA、IPR兩項協議的基礎平台上,去強化、扎實兩岸文化交流,並對文創產業產生正面影響。

  劉德勳強調,“我們很清楚認為,兩岸已經簽署ECFA、IPR兩個協議,現在可以操作,也可產生(強化兩岸文化交流)這樣的效果”,而兩岸文化協議也不脫離上述兩項協議,“所以現實上已經可以處理(兩岸文化交流課題)”。

  至於馬英九的談話,劉德勳認為,“總統”強調的是台灣在中華文化保存基礎上非常深厚,且具有包容、開放等特色,這是在兩岸交流中,台灣最好的“軟實力”,也是最珍貴的資產,更是建構兩岸關係最重要的基礎,“我認為,‘總統’是以這樣的角度來闡釋扮演兩岸關係領航者的角色。”

  馬英九9日比較台灣與大陸的出版數量和人口比例,並指台灣雖與大陸出版業尚未正式簽訂交流協議,但大陸對台灣出版業來說是非常大的市場,希望“行政院新聞局”、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建會”)能積極和大陸出版商交流,以此作為討論文化交流的重要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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