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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台嫌送大陸 綠委:若回台恐逍遙法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2-10 12:23:23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認為,菲律賓不願讓步是尊重兩岸一個中國政策的原則。(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2月10日電(記者 黃筱筠)菲律賓遣送14名台灣詐欺犯至中國大陸受審,呂秀蓮昨天稱,依法合理,如果真遣送回台,台灣恐怕也是無法可罰,最後還是只能釋放;她呼籲各界理性思考,不應意識形態化。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今天解釋,依據台灣刑法第7條規定,犯罪地若非在台灣、受害者也非台灣人,本刑又在3年以下,台灣可以不受理。除非修改法律把組織詐騙案的本刑提高到3年以上,否則這14名嫌犯,回到台灣還可能逍遙法外。

  黃偉哲表示,此次案例因犯罪地在菲律賓、但受害者是否確定只有中國大陸的人,台灣是否具有司管轄權都值得進一步討論。

  不過,他舉出,最近有一個例子是台灣醫生把二奶殺死,此例犯罪地在大陸,受害者又是大陸人,但是加害者是台灣人,因此台灣司法單位就把該醫生拘捕,但因殺人罪是重罪,本刑一定會超過3年,此案台灣有行使司法管轄權,而法院也受理了。

  黃偉哲呼籲,應該要修法提高詐欺犯的罪刑,否則類似案子再發生,牽涉到台灣法律的部分還是不受理的狀況。

  至於呂秀蓮提到整起案件是“不涉主權的跨國犯罪行為”,黃偉哲則不認同,他表示,當外國人在台灣犯罪時,當地的駐台代表都會盡力協助,這一次台灣嫌犯的護照被收走,又可能遭到刑求,如果台灣政府無法幫忙台灣人民,這對台灣尊嚴是非常受損的。

  菲律賓政府昨天也表態不會在這件案子讓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高志鵬痛批馬政府,菲律賓已經表示這樣做是尊重兩岸一個中國政策原則,未來菲律賓一定會秉持這樣的政策處置。這樣的聲明代表著這樣案子不會是個案,此例一開其他各國都會比照,台灣將有更多人到中國大陸受審和服刑,台灣人權已經受到一個中國政策的影響。


    相關專題: 臺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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