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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兩岸聯手開拓經合領域 速商簽投保協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2-09 13:46:47  


馬英九出席大陸台商春節團拜暨聯誼餐會,指兩會近期將恢復ECFA後續協商。
  中評社台北2月9日電/馬英九昨天說,不能忽略中國大陸龐大的市場與消費能力,兩岸可聯手開拓ECFA第6條所指的經濟合作的領域,政府要充分運用現有條件,發揮兩岸交流的效益。

  中央社8日報導,馬英九晚間出席2011年大陸台商春節團拜暨聯誼餐會。馬英九表示,去年6月底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讓兩岸關係更制度化,台灣也避免亞太經濟整合中被邊緣化,並大幅提升台灣的國際化程度。

  馬英九說,兩岸近期會恢復ECFA剩下部分的協商,並盡速簽署投資保障協議、爭端解決協議,確實保障台商人身與財產安全。

  他表示,1年多來大陸資本來台投資數量不大,對此,“經濟部”正積極擴大陸資投資範圍,希望更促進兩岸在這方面的互惠與交流。

  馬英九認為,簽了ECFA,亞太國家對台灣開始另眼相看,政府希望有效利用這樣的情勢吸引更多國內外廠商對台投資,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他舉例,今年1月初美國商會公布的商業景氣調查報告提及,大部分會員認為ECFA使台灣重回世界經濟的版圖,並看好台灣未來經濟發展。

  馬英九強調,台灣不是獨沽一味,只重視中國大陸的市場,政府與新加坡及其他亞太國家也正積極洽談類似的經濟合作協議。馬英九說,與周邊國家洽談的不一定是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議,而是經濟財稅方面的合作,這些國家的興趣已大為增加。

  馬英九說,不能忽略中國大陸有著龐大的市場與消費能力,這是政府未來經濟規劃的重要一環;最近“行政院”注意到,兩岸不是只有貿易、投資的合作,還可以有其他的經濟合作,像ECFA第6條所談的經濟合作,就還有其他可以聯手開拓的領域,政府都不要放棄。

  他表示,當中國大陸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的經濟體、政府應該充分運用現有條件,發揮兩岸交流合作的效益。

  ECFA第六條經濟合作規定,“為強化並擴大本協議的效益,雙方同意,加強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合作: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合作;金融合作;貿易促進及貿易便捷化;海關合作;電子商務合作;研究雙方產業合作布局和重點領域,推動雙方重大項目合作,協調解決雙方產業合作中出現的問題;推動雙方中小企業合作,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推動雙方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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