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4日電/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說,我們主張,兩岸關係應當由“合理的過程”,達到“改善之目的”。此即所謂的“過程論”,以有別於過去的“目的論”。
社論稱,想像中,兩岸未來的“目的方案”有四種可能:一、台獨、二、維持現狀、三、屋頂理論的政治聯結(如邦聯或歐盟模式)、四、統一。這四種“目的”,無一不需以“一中各表”為“過程”。
先說台獨。台獨活動若無“一中憲法”的“中華民國”為屏障,將連賴以寄生的寄主都沒有。現今的台獨,包括曾經執政八年的陳水扁台獨政府,既寄生在“中華民國”,也不敢撕去“中華民國”的護符。何況,如今不論從世界、中國大陸、台灣內部及兩岸關係發展的大局大勢看,台獨皆已無可能作為兩岸關係的“目的方案”;而只是寄生在“中華民國”的內鬥工具而已。
再談其他三個“目的方案”。維持現狀固然就是要維持一個“過程”;屋頂理論及統一雖是“目的”,但亦仍需有一“過程”。且倘若此一“過程”應當符合和平、民主、國際接納,並能創造文明典範、增添人類價值成就等期待;那就必將是一個很細膩,而且耗時很長的“過程”。因而,若無“一中各表”,此一“過程”即難以維持。
所謂“維持現狀”,就是要維持“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皆主張“憲法一中”的“現狀”。“現狀”的事實原本如此簡明,問題卻在為如何“表述”而生爭議。由於“一中各表”的“表述程式”在兩岸間未能確立,所以“中華民國”是否“一部分的中國”亦不能確立,以至於“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也不能確立;但若這兩大政治認同皆不能確立,兩岸連“維持現狀”已屬不易,更遑論通往屋頂理論或統一之“目的”?
社論稱,如前所述,欲實現任何“目的方案”,皆應當符合和平、民主等“過程”。倘若在進入任何“目的方案”前,台灣人對“中國”及“中國人”的認同皆不能建立,將憑何實現“目的方案”?絕大多數的台灣人難道有可能跳過“中華民國”,而直接將屋頂理論的“第三概念中國”或任何統一後的“中國”作為自己的政治認同目標嗎?沒有“過程”,豈有“目的”可言?
“目的論”的偏差,在過度強調“未來的一個中國”;因此對兩岸在“現在進行式”中如何處理“一個中國”的問題沒有對策。“過程論”則是注重“現在進行式”,注重“過程”;期望以“合理的過程”達到“改善之目的”。
社論說,其實,一九九七年,前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就曾提出“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的說法。這可視為兩岸間最早出現的“過程論”。只要節述“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即可看出汪道涵的思想體系。他說:“一個中國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等於‘中華民國’,而是兩岸同胞共同締造統一的中國。”(這是屋頂理論、一中各表與過程論)又說:“所謂一個中國,應是一個尚未統一的中國,共同邁向統一的中國。”(也是屋頂理論、一中各表與過程論)不僅如此,汪道涵又說:“一個中國”不是“現在式”,因為目前很難;也不是“未來式”,因為可望不可及,夜長夢多。因此,何不用“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又是過程論、一中各表及屋頂理論)正是:驀然回首,“一個中國”已是“現在進行式”。
“一中各表”就是“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就是“一中各表”。已在手中,何勞外求?
社論說,如今回顧,以汪道涵的人望、身分與地位,他當年提出“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其眼界之寬廣、思路的靈活,與所呈現的境界高遠及出路開闊,竟是如今的後人晚輩所遠遠不能企及。可見,有識者其實皆看到了兩岸的難題,但對如何“表述”卻在思路及境界上竟可別如天壤。
社論稱,不能維持“合理的過程”,即無可能通往“改善之目的”。如果北京不接受“‘中華民國’是一部分的中國”,台灣人如何認同“中國”,又如何自我認同為“中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