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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軍難招人!男性1米52就可報志願役
http://www.CRNTT.com   2023-07-06 13:51:09


台軍方5日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第8條”修正草案,整體士兵身高限制,大幅放寬。(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7月6日電/台軍方5日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第8條”修正草案,為配合憲兵的用人需求,刪除憲兵裸視須在0.6以上、戴近視眼鏡也需在600度以內的視力要求。此外,整體士兵身高限制,也大幅放寬。男性為152公分以上即可報考志願役。“刺青(紋身)面積長寬未逾5公分者,且著短袖(褲)時不得顯露”也可服役。

  台軍方為募兵需求,志願士兵體位要求進行調整,原一般限制條件,修正前身高男性須為158公分至195公分,女性則為155公分至185公分。修正後男性為152公分至200公分,女性為150公分至200公分。身體質量指數(BMI)上,原男性17至31,調整為16.5至32,女性則維持17至26。

  台軍方昨公告“預告辦理‘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表示是配合“國軍”用人政策及實務需求,若各界人士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自“行政院”公報刊登之日起至28日內,以書面向台軍方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整備處陳述意見。

  而原先“扁平足足弓角大於168度”不得報名志願役的規定,修正後將刪除,並新增“辨色力異常(色盲或色弱)”的限制。

  至於報考憲兵限制上也加以修正,女性身高基準從156公分至185公分,改為155公分至185公分,男性則維持160公分至195公分;而原先的“兩眼矯正0.6 以上,無活動性或進行器官疾病,兩眼配鏡八屈光度(800度)以下,除法律、軍醫、資訊、通信專長人員外,無辨色力異常者”的視力限制,將刪除。

  另外原本“紋身刺青、疤痕面積長寬未逾5公分者,且著短袖(褲)時不得顯露”的報考限制,則改為“刺青(紋身)面積長寬未逾5公分者,且著短袖(褲)時不得顯露”。

  台軍方說明,此次調整志願士兵體格基準,是為符合“國軍”用兵實需,並參考美、日等先進國家志願役軍人身高限制;憲兵方面,則是配合憲兵用人需求及考量“國內”電子產品使用盛行、“國人”高度近視比例遞增,並參考警察、情報人員及其他軍種視力基準,所以放寬憲兵體檢視力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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