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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嘉鴻律師。(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中7月12日電(記者 方敬為)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11日遭收押禁見,律師團並於當晚9點將抗告書遞交桃園地院。律師洪嘉鴻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依經驗判斷,鄭的律師團抗告不易成功,畢竟已“二進二出”,這次法院裁定收押,必然是檢方有充分證據及理由,其實,鄭文燦二進二出已是其政治實力的展現,如今仍被羈押,很大機率是難以回天。
洪嘉鴻,國民黨籍,1959年出生,曾任屏東縣、台中市、高雄市地方法院法官、兩屆台中市議員、國民黨台中市議會黨團執行長。現為台中律師公會常務監事,主持泓嘉法律事務所。
鄭文燦遭疑涉貪案,改裁定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後,經檢方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桃園地方法院11日下午再度開羈押庭後,法官傍晚5點57分裁定收押禁見。桃園地院表示,鄭文燦案涉土地開發、尚有多人待查,鄭有政商影響力,且5日應訊前與祕書對話也有串證疑慮,應認有羈押之必要。鄭文燦律師團將提起抗告,後續發展,各界關注。
洪嘉鴻認為,鄭文燦的律師團抗告應該是沒有用,頂多是程序上提起抗告,但法院不太會接受,通常被告律師團的抗告不易成功,因為抗告成功就是交保,大部分是檢方的抗告比較有用,檢察官抗告須有足夠的證據及理由,才能合理聲請羈押,法官若認為被告沒有羈押的必要就會裁定交保,反之就是收押禁見。
洪嘉鴻指出,檢方偵辦鄭文燦案已蒐集到相關證據,且明確找到串證之疑慮,也因為如此,法官才會准押,所以看得出來檢方這次準備萬全,且很認真的掌握相關事證,尤其是鄭文燦透過通訊軟體與秘書傳訊,確有串證之虞,因此法院有充分理由可以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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