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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中評社 段曉魯攝) |
中評社北京6月26日電(記者 李子寧)“兩高三部”日前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成為兩岸媒體記者高度關注的熱點議題。在國台辦26日上午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就《意見》對“台獨”量刑標準、《意見》對台灣的約束力、台獨分子是否會從海外移送大陸等問題作出回應。以下是具體問答內容:
香港鳳凰衛視記者:對於大陸日前發布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個別民進黨民意代表鼓吹台灣方面要有所謂“反製作為”。對此有何評論?
朱鳳蓮:依法懲治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台獨”頑固分子,是真正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切實保障台灣同胞利益福祉的必要舉措,符合台灣社會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奉勸島內某些人認清形勢,不要罔顧民意、逆流而動。
香港經濟導報記者:請問對於島內一些過去曾主張“台獨”、但目前立場已發生轉變的人,大陸方面是否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朱鳳蓮:《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嚴格依法制定,堅持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台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且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
台灣《中國時報》記者:大陸日前出台《意見》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如果被告人在境外,大陸是否會通過引渡機制請相關國家將其移送到大陸?
朱鳳蓮:對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處,國家執法司法機關都將一追到底,依法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