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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鄭月娥9月21日記者會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21-09-22 00:15:45


 
 
  記者:你好,林太。想問關於選委會選舉方面,屬於非建制的,我們見到只有中間派狄志遠當選,還是要抽籤,最後靠運氣才取得尾席。其實之前中央說過不想“清一色”,但似乎獲賦權投票的百多個團體選民不是這樣想,非建制幾乎“清零”,如何說服民主派繼續參選?這個情況是否林太你樂見?另外,再想問七名區議員被DQ,現在一個DQ原因也沒有解釋過,你會否開誠布公解釋為甚麼之前港島區的七名區議員會被DQ?如果和初選有關,執法部門會否用國安法追究這七名區議員?最後,有外電報道消息說,中央要求本港大地產商解決香港的房屋問題,不會再容許壟斷,甚至有提到習近平總書記在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會議上,說商界影響中央治港的日子是一去不復返,你可否證實中央有沒有這個“旨意”?謝謝。
 
  行政長官:三個問題。第一,在剛過去的星期日,我們順利舉行了經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場選舉,就是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在過程中,最重要符合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目的,就是要確保“愛國者治港”。甚麼人可以參選,就是要符合“愛國者治港”這法定要求,而“愛國者治港”的法定要求,亦是經本地立法後清楚訂明,我們有負面清單、正面清單,亦有一個審核機制,即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追本溯源,就是要確保“愛國者治港”,沒有說一個愛國者,他的政見不同,或他對特區政府是持比較批判的角度,他不可以參選。在整個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里,只有一名參選人不符合資格,所以不能參選。你的問題,我沒有辦法回答─為甚麼只有這麼少你認為是屬於非建制派的人成功當選─如果他們沒有參選,我們如何可以令這類人士當選?我在此再次強調,完善選舉制度的目標只有一個,就是要“愛國者治港”。在“愛國者治港”下有很多元的聲音,我們歡迎他們透過公開選舉進入政治體制里。進入政治體制,即參與特區管治的人,要求他們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否一個很苛刻的要求?這問題留待這些自己認為是非建制派或你剛才口中的民主派人士,在接下來的立法會選舉里可以認真思考。如果他是一個愛國者、為香港好,我們當然歡迎他參選,但他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參選,就交由資格審查委員會來決定。
 
  第二個問題有關於區議員宣誓問題,我們舉行了一場港島區區議員宣誓,有七位區議員被監誓人,即民政事務局局長,裁定不能符合剛才所說的法定要求,所以他們即時喪失區議員的身分。在這個過程里,如果你有留意,民政事務局局長有給予這些人士一個申述的機會,他在作出裁判之前亦考慮了他們提供的資料。至於你說公開,我們都說過很多次,就是剛才所說的那些條件和監誓人掌握的證據,但如果這些區議員被取消資格後,他們要採取某些法律行動,這亦是依法辦事,我不能在此代監誓人公開他手上持有的資料。至於在宣誓無效、失去了區議員的資格後,還會否被追究,這就是執法機關的事宜,我不可以在此回答,因為我也不知道究竟執法機關會否就這些個別人士、按掌握的證據而需要採取行動。最重要的是,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無論在裁定區議員不能符合法定資格、取消他們的身分,以至按照國安法或其他本地法律採取執法行動,都是依法辦事。
 
  第三個問題,我亦無從可以證實,亦不想評論,因為都是傳聞——指有中央領導說了些話,或有人感受到某些情況。我可以說的是中央非常關心香港的民生議題,因為現在完善了選舉制度後,希望可以切實提升特區的管治效能,提升了管治效能後,當然希望為市民解決問題。今日香港市民最關心的,我相信第一是通關,我們已經很努力,我亦已向韓正副總理提及,我相信專家對接會亦會很快進行。第二,比較要花時間解決的是房屋問題。房屋問題經本屆政府在房屋政策方面大幅度調整後——包括傾斜我們的土地給公營房屋;重置房屋階梯,推出更適合不同收入、不同資產家庭的“首置”;加大興建居屋,以至綠置居——現在的問題是土地問題。當然發展商手上是有一些私人擁有的土地,但我們亦可以用公權力,在有需要時收回這些私人土地以發展公營房屋,解決我剛才所說的這個困擾市民很久的問題,這些工作我們會繼續做。事實上,這幾年,如果你問我自己的親身體會,因為我曾擔任發展局局長,亦跟地產商打過交道,我覺得今日其實他們是比較願意配合特區政府的政策,例如我們的土地共享計劃,就是用它們擁有的土地,以七三分配去多建公營房屋;亦有超過一半過渡性房屋單位,即15 000個承諾了的過渡性房屋單位中一半以上的土地是由地產商借出,是無償地借給我們。這種公私營合作,共同解決香港的民生議題,在完善了選舉制度後,我希望達致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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