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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住家外觀。(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31日電(記者 鄭羿菲)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台北地檢署求重刑28年6個月,台北地方法院更裁以新台幣7千萬元交保,另需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北檢在31日下午5點半再提抗告,而柯文哲則是整天都沒出門,樓下也未有接送車輛待停,只有妻子陳佩琪中午12點多、下午1點50分左右兩度出門辦事,但柯家樓下從早到晚依舊守候大批媒體,等候拍攝柯家關鍵人物的一舉一動,只是在下午6點,各家媒體已陸續離開柯家樓下。
警方也臨時在柯文哲家樓下設巡邏點,每2至3小時都會來巡邏、拍攝柯家樓下的相關情況。也有零星民眾好奇媒體到底在等什麼,路過問問情況、跟記者聊天。
柯文哲捲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侵占案,台北地方法院原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千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抗告成功,北院29日重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以新台幣7千萬元交保,另外需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和出海8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