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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接受質詢。(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4日電(記者 鄭羿菲)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設“2年條款”,排名第15名的陸配李貞秀2026年有機會遞補成首位中國大陸籍“立委”。陸委會主委邱垂正4日在“立法院”詢答時重申,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在台住滿10年後才能登記參選或擔任公職人員,但當選後還是要依照國籍法規定,在就職1年內放棄非“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否則就失去當選公職的資格。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日邀請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海基會董事長吳豐山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台灣民眾黨籍“立委”麥玉珍質詢時問及,陸配拿台灣身分證需要放棄國籍嗎?若陸配拿身分證沒有要求放棄國籍,但要求一定得放棄國籍才能考公務員?
邱垂正回應,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配拿台灣身分證只要放棄對岸戶籍,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不處理國籍、領土、主權的問題。作為台灣的公務人員,首先不能有雙重國籍,一定要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而在台灣生活的戶籍,與放棄國籍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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