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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李中質詢。(中評社 方敬為攝) |
李中說,家長非常的生氣,因此又來找到我。我就先打電話問分局長怎麼回事,分局長並不知情,趕快一查,分局長馬上說明他們員警有疏失,並且對這兩位員警立即進行了相關的懲處。最過分的是,校方完全沒有盡到保護學生的責任,學生被警方帶走調查的過程中,無人員陪同,踐踏學生權利,非常失職!
李中要求黃美樺檢討,盧秀燕出面回答,對相關事件非常的痛心,孩子已經道歉了,老師卻還不放手,這是最壞的教育示範。我們常教孩子要學會認錯,今天學生主動認錯了,老師還在追究不願放手,甚至報警,是非常不良的教育示範,是不適任的老師!
盧秀燕進一步說,警方沒有傳票,學校竟然容許把孩子帶走,是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且去的時候也沒有派人陪同,有導師陪同嗎?有主任陪同嗎?有校長陪同嗎?難道任何人都可以隨便把你們的孩子帶走嗎?她要求相關事件教育局必須重辦、重懲,專案報告好好檢討,該區的督學也一併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