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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主持“雅潭路道路燙平工程開工典禮”。(中評社 方敬為攝) |
林佳龍在台中市長任內直指前朝胡志強堆動的BRT是“假的”BRT系統,逕自廢止,導致BRT承包廠商控告市府違約,其中1間工程顧問公司依承攬BRT相關專案管理費、文宣品款項,對台中市交通局求償新台幣3857萬元,法院審酌部分款項求償有理由,扣除市府罰款後,日前判交通局應給付953萬元,可上訴。
相關判決結果近日在地方引起討論,藍營更不滿林佳龍的政治行為導致盧秀燕市府須承擔鉅額賠償;綠營則強調,若無林佳龍變更BRT,台中市就不會有捷運藍線,反稱盧市府要感謝前朝作法。
盧秀燕今天赴大雅區主持“雅潭路道路燙平工程開工典禮”,針對BRT訴訟市府遭法院判賠受訪表示,該事件涉及前後爭議,發生訴訟已經很多年了,這是前朝與前前朝之間的糾紛,但無論如何,她是這任市長,訴訟是延續性的,所以身為市長會努力將前兩任市長之間引起的問題好好善後,讓這個爭議早日結束,她努力來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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