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為,《香港國安法》不但把最迫切的國家安全漏洞填補了,更築成了保護城牆,加上政府已著手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並將會盡早完成,這保護城牆將更穩固。完善選舉制度把大部分的內部破壞力量防禦了,立法會將不再是顛覆或削弱政府的場地,這意味著香港將會由破壞年代轉變為建設年代,但這建設不是理所當然的,不是垂手可得的。因此,我們要更積極、更投入,最少要在三方面作更大努力。
第一是固本培元,打好根基。我們要繼續健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除了盡早完成第二十三條立法外,亦要打擊恐怖活動、虛假信息,維護網絡安全,設立有效情報系統,防範、制止和懲治的手段必須同時並行。我們必須居安思危,建立憂患意識及危機感,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死灰復燃。只有在萬全的準備下,我們才能應付突如其來的威脅。這不單是政府或個別部門的工作,而是整個社會的責任。
同時,我們也要推動全社會正確認識《憲法》和《基本法》,以了解特區的憲制基礎。要建立擁護“一國兩制”的社會意識,不應以“兩制”抗中、抗內地。市民要明白,有國才有家,只有在國家安全受到維護下,香港才會安穩,人身安全才會受到保障。維護國家安全是整個社會的責任,人人有責,必須全民參與。
第二是自強不息,聚焦發展。我們要好好利用內地高速、高質量的發展機遇和“一國兩制”賦予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的優勢,全面恢復及強化經濟發展。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種種數字和世界排名都說明了,香港繼續是發展經濟、貿易、金融、資金投資的首選城市,而香港在世界競爭力、世界數碼競爭力、金融中心、營商環境、IPO(首次公開招股)全球集資額、法治、司法獨立、國際仲裁和廉潔程度的相關國際排名,一直高踞前列;特區的政府效率在《世界競爭力年報》被評為世界第一。
香港機遇無限。在“十四五”規劃中,國家支持香港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及亞太區國際法律和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同時,支持香港建設四個新興領域,包括國際航空樞紐、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和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只要香港繼續鞏固金融、航運等四個傳統中心基礎,開拓發展四個新興中心,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與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香港必定迎來更美好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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