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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葉中:《反分裂國家法》是震懾台獨真老虎
http://www.CRNTT.com   2020-05-30 00:29:27


 
  記者注意到,這部名為“反分裂國家法”的法律中的多數條款卻是關於如何促進和平統一的規定。對此,周葉中分析說,有人認為,因為法律名稱中帶有“反分裂”三個字,沒有定名為“統一法”,所以《反分裂國家法》的核心是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及其分裂活動,是一部反“獨”法,距離大家關心的“促統”目標有一定距離。還有一些人認為,由於這部法律的第八條、第九條規定了“採取非和平方式”的相關條件、規則等,因而《反分裂國家法》就是一部“武統”授權法,其他條文的實質意義都不大。“我想這兩種觀點都是對《反分裂國家法》的誤解。”

  周葉中指出,實際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促進國家實現完全統一,是我們對台大政方針不可或缺的三個有機結合、有序互動的戰略目標。其中,“促統”是大陸對台工作的總目標、終極目標,無論是反“獨”,還是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各項措施,都是為這個目標服務的。在這個基本邏輯下,《反分裂國家法》不僅為我們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挫敗“台獨”分裂圖謀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更為我們依法有序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促進兩岸實現和平統一提供了制度指引。

  如今的形勢同十五年前相比已經發生了很多變化,《反分裂國家法》在今天是否會有局限?對此,周葉中表示,在過去的15年間,兩岸關係經歷了從極具對抗到和平發展,再到當前重新陷入僵局的波折,“台獨”分子推行分裂活動的手段和方式日趨多樣,國家統一形勢面臨嚴峻考驗。在此背景下,一些學者提出,應當修改或者細化《反分裂國家法》,以應對這種新的現實形勢。“我認為,這種觀點主要是對《反分裂國家法》的規範內涵理解不夠造成的。”

  周葉中解釋說,雖然只有短短十個條文,但是《反分裂國家法》蘊含著“反對分裂活動”、“維護和平發展”、“促進國家統一”三重制度功能,其規制範圍可以說跨越了兩岸從政治對立走向和平發展、複歸統一的全過程,涵蓋反“獨”促統戰略實施的各個環節,覆蓋兩岸以和平方式或非和平方式實現統一的不同情況。可以說,《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可以長期指導兩岸關係發展,為國家開展反“獨”促統活動提供全面法治保障的對台工作基本法律。台海形勢的變化,並未改變兩岸關係發展的大局、大勢,更沒有動搖國家實施反“獨”促統戰略的決心和信心,《反分裂國家法》的豐富內涵為我們在不同條件下有效實施這部法律,提供了充分前提。因此,在規範“不變”的條件下應對“變化”的台海局勢,才是《反分裂國家法》實施的要義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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