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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台辦新聞發言人安峰山(中評社 海涵攝) |
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記者 海涵)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安峰山3月27日表示,台胞來大陸的投資,首先是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該法和實施細則沒有規定的,可以參照適用《外商投資法》等其他的法律法規。我們會出台更多的惠台政策,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來為台胞台企獲得同等待遇。以下為問答實錄:
記者:“兩會”審議通過《外商投資法》,李克強總理表示,港澳台投資可以參照或者比較適用《外商投資法》。請問發言人,未來港澳台投資的相關法律會不會隨之做出相關調整?謝謝。
安峰山:之前我們的發布會上也就這一問題回答過記者提問。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投資權益,是我們一貫的立場和主張。我們一直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為廣大台灣同胞來大陸的投資興業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台胞來大陸的投資,首先是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該法和實施細則沒有規定的,可以參照適用《外商投資法》等其他的法律法規。另外,一些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一些實際做法,也可以繼續沿用。我們會出台更多的惠台政策,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來為台胞台企獲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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