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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修訂無症狀、輕症確診者解除隔離治療條件。(指揮中心提供) |
中評社台北4月18日電/台灣本土新冠疫情確診人數連日破千,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天宣布,經專家諮詢會議決議,決定針對無症狀或症狀緩解的確診者放寬解除隔離治療的條件,最短只要發病4天內追蹤兩次快篩或PCR陰性、Ct值大於等於30就可以放人。新制一體適用於醫院、加強型集檢所跟防疫旅館。
目前台灣專責和負壓病床共5389床,空床率為63.1%、“中央”集中檢疫所6570床,空床數剩1573床,空床率23.9%、地方加強型防疫旅館共1195床,空床數僅剩131床,空床率11.0%。另外,加入居家照護的縣市共10個,陳時中表示,包括六都以及宜蘭、花蓮、基隆以及新增新竹。
陳時中表示,指揮中心決定修訂無症狀、輕症確診者解除隔離治療條件,經4月16日專家諮詢會議決議,無症狀或症狀緩解,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就可以解除隔離治療,再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一、距發病/採檢日第4天內:追蹤兩次快篩或PCR陰性/Ct值大於等於30。
二、距發病/採檢日第5~9天內:追蹤一次快篩或PCR陰性/Ct值大於等於30。
三、距發病/採檢日達10天,無須探檢。
指揮中心強調,這些快篩仍須由醫事人員執行,但居家照護的確診者不適用條件一跟條件二;至於境外移入個案,於入境7天內提前解除隔治療者,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第17天,並於入境第10天及有症狀時自行執行1次家用快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