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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鄭權:限制兩岸人才流通 只會轉入檯面下
http://www.CRNTT.com   2021-03-17 00:08:12


陳鄭權。(中評社 黃文杰攝)
  中評社桃園3月17日電(記者 黃文杰)針對大陸企業委託台灣分公司高薪挖角台灣半導體人才,負責人被台灣檢調搜查並交保,檢方追查是否違反《營業秘密法》等重罪,執業律師、親民黨桃園市服務處處長陳鄭權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世界本來就是人才流通,獵人頭來台灣挖人才到大陸,台灣也會挖大陸優秀人才,美國也會挖台灣人才,不能單方面限制到大陸工作。

  他解釋,“秘密”就是用偷的才叫秘密,公開資訊就不算,《刑法》本身就有規範竊盜,執政者如果修正《營業秘密法》,加大力道規範,就要全面且嚴謹,不能有兩套標準。

  陳鄭權,曾任“國大代表”,執業律師,長期擔任親民黨桃園重要幹部、桃園市陳姓宗親會總會長等職務。

  中國大陸比特幣礦機公司比特大陸(Bitmain)台灣分公司芯道互聯和智鈊科技,9日因涉與中國大陸晶片設計公司合作,高薪挖角台積電、聯發科、日月光等百名台灣半導體人才而遭檢調搜索、負責人遭約談,10日智鈊、芯道等三名負責人交保候傳。目前檢方也正在釐清被陸資挖角的工程師是否“帶槍投靠”、違反《營業秘密法》等重罪。

  為了維護台灣整體經濟及高科技產業優勢,防範中國大陸以不當方式取得台灣高科技產業及技術,新上任陸委會邱太三認為,有必要對核心關鍵技術有所保護,打算修正《營業秘密法》,加上“國安”五法形成更嚴密的“保護網”。

  陳鄭權認為,是否違反營業秘密法?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偷了公司的資料帶出去,一種是本身既有學經歷與智慧,到新公司重新畫出設計圖,怎麼叫營業秘密?那是個人享有的知識產權,之前也承辦許多案子,有人跑去新公司,資料全拷貝過去,公司抬頭都沒改就印出來用,當然不行,刑法本身就規範竊盜行為,到底違反到什麼程度,法院判斷。

  他解釋,營業秘密的秘密,就是用“偷”才叫秘密,如果已經公開展示資料,好比論文發表或者拿到諾貝爾獎,已經是公開訊息,希望造福於人類,怎麼樣怎麼叫秘密?當然執政立法都有執政的目的,好比過去特朗普執政,以“國安”為由頒佈許多法令限制其他國家商業行為,如果雙方正常交流手段取得或者授權,怎麼可以禁止?

  陳鄭權認為,世界本來就是流通,人才也是流通。獵人頭鎖定目標都是全世界的人才,來台灣挖角到大陸,台灣也會找大陸人才一樣,找世界各國的人來台灣,美國矽谷也看到華人與印度工程師居多,難道印度也要頒佈《營業秘密法》,限制印度人才到美國發展?

  他說,離開台積電到大陸工作,到底違反哪條法律規定?一堆人去大陸工作,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嗎?“憲法”不是規定人民有遷徙的自由?

  陳鄭權表示,執政黨不管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營業秘密法》,只是讓檯面上可能轉到檯面下,法令限制愈嚴格,根本擋不住想到大陸工作意願,限制陸資來台愈嚴格,卻看到大量熱錢湧入台灣,像水銀瀉地一樣,透過各種管道回來台灣,也沒有辦法防止,不然台灣房地產股票怎麼一直漲?但是老百姓的生活有改善嗎?主政者不能兩套標準,不能單方面對大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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