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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華網路報:海基會是民進黨酬庸的好機構
http://www.CRNTT.com   2020-12-15 15:00:33


  中評社香港12月15日電/大華網路報今天“是非集”專欄說,大陸委員會近日前開始預告修正《大陸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而將受其委託行使公權力的海峽交流基金會的人事薪資基準,明文化增訂於該辦法中。由於對人事薪資訂有可彈性核給的規定,在部分情況下某些條件者的薪資還可超過基準,在兩岸關係陷於“冷對抗”的當頭,這樣的規定自容易引起質疑。

  “海基會”是因應兩岸交流與互動往來愈趨頻繁後,為解決兩岸交流衍生的事務性法律關係,兩岸雙方首需要簽訂保障兩岸人民權益的協議。但雙方由誰代表簽訂協議呢?為了避開政府對政府簽訂協議將另引發政治爭議,於是台灣透過民間基金會型態的機構作為“白手套”,受大陸委員會委託行使本應屬政府所專有的公權力。簡言之,海基會形式上是民間基金會,但實質上是受政府委託行使公權力的機構。

  大陸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是和台灣的“海基會”對口的單位,這兩會各自代表雙方政府簽訂交流互惠的協議。然而,台灣的公務人員除了有法律的規定外,基本上不能兼任民間組織的專職工作,這是與大陸“海協會”極為不同之處。也因此,“海基會”係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設立,且該條例亦明定公務人員“轉任”到“海基會”的服務年資,可以在“回任”公務人員辦理退休時,併計為公務人員的退休年資。

  除了上述“海基會”服務年資可以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外,“海基會”專職工作人員的薪資水準,也在相當幅度上高於公務人員。這些人事制度上的優渥設計,其原初目的正是鼓勵具有政府公務機關經驗的公務人員,暫時形式上失去官員的身分“轉任”到“海基會”任職。如此一來,“海基會”的專職人員和大陸“海協會”人員接觸時,也更了解與適宜代表或象徵官方的立場。

  但現今極少有公務人員願意轉任到“海基會”任職,所以“海基會”的高薪早已失去原初設制的目的。更嚴肅的問題是,每當民進黨執政時,兩岸關係就開始冰封,甚至到了如現今的冷對抗地步,為增進兩岸交流所設的“海基會”業務和功能大減,任職“海基會”的高薪自然容易被視為“肥貓”或“酬庸”職務。

  當下正是“海基會”業務的“蟄伏期”,陸委會在此刻擬訂的薪資核給辦法,還能讓特定條件者超出一般的基準,難道這類能得有高薪的“特殊”或“專門”人才到了“海基會”任職,就能使兩岸關係回到以往的交流榮景?說穿了,“海基會”已成為民進黨酬庸的好機構,這才是規定核薪有彈性空間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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