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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深度:駱偉建談香港新民主制度
http://www.CRNTT.com   2021-03-19 00:12:01


 

  駱偉建:香港特色的新民主選舉制度應該是:第一,符合“一國兩制”的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是以“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為基礎,是“一國兩制”的制度化,它既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和要求,也要能夠保障“一國兩制”的實施。選舉制度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服務於“一國兩制”,從而決定了選舉制度不能背離和破壞“一國兩制”。

  第二,利於維護中央對特區的管治權。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和要求,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央領導和監督特區政府。所以,特區選舉制度不僅要保障行政長官是愛國者,得到中央的信任,與中央合作,對中央負責,而且能排除不符合愛國者要求的,與中央對立對抗者擔任,防止與中央分庭搞禮。

  第三,利於行政主導的實行。行政長官對中央和特區負責,就要有責有權,在政治體制中發揮權力核心的作用。行政主導既需要得到中央的支持,也需要得到立法機構的合作。所以,選舉制度要讓支持行政長官施政的力量在立法會中占一定的比例。

  第四,利於各階層各界別均衡參與。香港社會是由不同的階層和界別組成,利益是多元的,需要有各自代表參政。所以,選舉制度要照顧各種利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組成要體現均衡參與的要求,有廣泛的代表性。

  第五,利於保持特區政局的穩定。政治穩定,才能社會穩定,社會穩定有利於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政局穩定需要選舉制度能夠做到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中愛國者為主體。做到這一點就不會亂,也不怕亂,出現問題也容易解決。

  按照以上五項原則設計香港選舉制度,就能符合“一國兩制”,符合香港特區的實際,符合愛國者治港的要求,確立新民主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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