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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現場:林鄭月娥出席立會質詢談修例
http://www.CRNTT.com   2019-05-23 00:24:56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答問會(中評社 張心怡攝)
 
  有說法指,因行政長官要向中央負責,不能夠不移交,隨意便會把所有人士交給內地。對此林鄭月娥強調,這是不成立的。第一,從憲制上行政長官不單是向中央負責,也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的人、在這裡發生的事負責。第二,在整個程序中行政長官的角色是啟動,理由是因為在這些情況下是不可以驚動疑犯,所以要找一個行政當局啟動程序然後交給法院,法院是把所有事情在陽光下進行,如果法院看過不夠證據,不同意移交,行政長官根本沒可能移交。希望在此釋除公眾疑慮,這套制度是非常堅實,亦非常穩妥,並不可能出現由行政長官一個人自把自為便將一些人送去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接受當地制裁。

  有議員問及二十三條何時立法?林鄭月娥回應稱,《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是憲制責任,亦是維護國家安全非常重要的工作。她自上任到現在,都是希望能夠創造一個有利的條件進行,不過可惜距離這個目標越來越遠,這亦是一個政治現實,不能不考慮。

  林鄭月娥說,《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和《逃犯條例》的修訂,性質並不一致。《逃犯條例》的修訂是為了彰顯法治,亦是聯合其他國家打擊罪行,不希望讓一些犯法的人走來香港逃避,或者在香港犯了嚴重罪行的人去一些香港沒辦法進行移交的地方去逃避,再加之有台灣個案,便突顯必須要堵塞這個制度上的漏洞,使這一片自回歸以來在法律上的空白可以填補。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問答會進場時,反對派議員在會議廳外拉起寫有“反送中”的紅色橫幅,隨後更是在質詢時間開始不到一分鐘時高喊“撤回惡法”等口號。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多次提醒議員保持肅靜後,公民黨郭家麒和民主黨鄺俊宇被逐出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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