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粵港澳互學互鑒 閩台融合需優化政策、推進同城化、探索地方性立法
束沐表示,迄今《意見》公開發佈已經一年多,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各方面建設正在如火如荼展開,軟硬件的建設提升當然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但更重要的是,如何真正發揮“示範”、“新路”的效應,構建出具有創新性、對台號召力的政策體系和話語體系。現結合對港台融合歷史與特徵的回顧與分析,再結合對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經驗的梳理,提出四點思考建議:
第一,整合優化“同等待遇”各類政策,推動“祖籍地市民化”。他說,現在台胞在閩有居住、定居、落戶等不同層次身份待遇,應該加以整合統一。台灣有八成民眾祖籍在福建,可以加強祖籍地(細化到區縣或縣級市)融合吸引力度,只要台胞持有效證明申請,在祖籍地都可以“零門檻”獲得與當地市民完全同等的社會福利待遇。
第二,以“高品質生活圈”為主軸加快推進廈金、福馬同城化。他表示,習總書記今年10月考察福建時提出要求福建“在創造高品質生活上實現更大突破”,這恰恰就是閩台臨近地區融合發展的主軸。如果對比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發展,民間最大動力就是港澳同胞對內地“低成本、高品質”生活的接納。因此,廈金、福馬同城化要突出對高品質生活圈重點項目、“有感”項目的打造,這其中建議要引入市場力量、依照市場機制。
第三,加強粵港、粵台、港台、閩台融合發展政策機制的互通互鑒。他援引東莞調研的案例表示,閩台高教領域的一些同等待遇政策,很快在廣東比照實行,為在粵台籍教師帶來巨大便利。同樣,一些粵港醫療融合的便利政策,當地台資醫療機構也有意適用。各地方的融合發展政策根本不存在競爭關係,而應該是互通互鑒、齊心協力。當然,兩岸關係之間存在政治因素干擾,互聯互通還存在台當局行政障礙,但這不影響福建參考港台、粵台、粵港融合的經驗,先推出一批單向融合政策措施。
第四,探索閩台融合發展地方性法規。截至目前,兩岸融合發展還停留在政策層面,在法律層面的深化最適合的地區就是福建示範區,而示範區內最適合推動的地區就是具有地方立法權的廈門。因此,建議廈門先行立法《廈門與金門融合發展條例》,將涉及融合發展基建、執法、兩地市政聯繫機制等內容法制化,同時應以戰略眼光在島內和金門營造有利政治態勢和輿論氛圍,推動廈金兩地相向而行、雙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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