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反對派而言,你見或者不見,‘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就在那裡,但新香港的機遇未必在那裡。新香港正在路上,這條路走得如何,需要中央和香港社會包括反對派共擔責任,協力前行。”田飛龍表示,所謂特首普選以及政治體制向某種程度之“三權分立”的演進,在經濟融合、法治改良和政治互信重建的基礎上,皆屬於開放性憲制議題,屆時在從容互信的商談氛圍下,雙方對行政主導或三權分立的理念糾結和立場對峙必可打破,從而在香港作為地方性特別行政區的憲制事實基礎上達成自治憲制的新共識,既不可能回到立法者揚帆之舊津,亦不可能抵達反對派想象之彼岸,而是成為“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歷史實踐演化的一個可欲之合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