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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時代力量正式出牌 監督條例草案兩國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3-01 11:24:37


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版本,兩國論入法。(中評社 吳政峯攝)
  中評社台北3月1日電(記者 吳政峯)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可望在“立法院”新會期過關。從太陽花學運崛起的時代力量黨團1日提出黨版草案,定名為,《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黨主席、“立委”黃國昌稱,黨團認為兩岸的定位就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我國”二字,指的就是“中華民國”。

  時代力量黨團1日上午召開黨團大會,隨後舉辦記者會,說明本周五在“立法院”院會中,時代力量黨團計劃提出的各項立法法案,其中包括,《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原住民身份法》、《原住民基本法》。
 
  關於社會注目的兩岸監督條例,黃國昌表示,“行政院”版本的兩岸監督條例草案,將兩岸定位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岸監督條例的制定,是過去太陽花學運的訴求,也獲得民間社會的支持。

  針對監督條例,黃國昌說,時代力量秉持五大立法原則,包括政府有義務公開資訊、人民要參與、“國會”要監督、人權要保障。也規定必須設立“民間諮詢委員會”。兩岸簽訂協議之後,行政機關也要提出協議衝擊影響評估報告。黃國昌稱,兩岸監督條例版本的兩岸定位名稱不是重點,重點是要落實草案中的五大立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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