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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李柏毅質詢劉世芳。(照片:“立法院”“國會”頻道) |
中評社台北11月13日電/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設“2年條款”,排名第15名的陸配李貞秀2026年有機會遞補成首位中國大陸籍“立委”。民進黨籍“立委”李柏毅13日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關切“中國籍人士如何放棄國籍”?台“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立委”宣誓時會有簽署具結文件,“內政部”近期也會行文到“立法院”等單位重述相關規定,會與“立法院”審慎處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劉世芳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
台媒報導,李柏毅指出,台灣民眾黨聲稱,所有不分區“立委”2年後會辭職,也就是說,原本不分區排序,會從第9名到第16名遞補,裡面包含一位中國籍陸配李貞秀,她能不能遞補成為“立委”,“內政部”有什麼解釋?
劉世芳表示,根據《“國籍法”》20條裡面,凡是具有“外國籍”的話都應該放棄,也就是如果宣示登記成為“立法委員”或其他民意代表,就應該放棄他的其他“他國國籍”。
李柏毅追問“中國籍怎麼放棄?”劉世芳表示,中國籍的放棄,在委員宣誓就職時,給一張簽署具結部分,同時在這2天再重述“內政部”2009年的公文給“立法院”,要求如果已經有人登記正式成為“立委”時,他就應該簽署他在就任“立法委員”時,有無取得“外國國籍”,“到職日1年內就要完成喪失‘該國國籍’,以及取得相關證明文件”,相信李柏毅應該也有簽。
劉世芳表示,現在會行文到“立法院”在內,未來有“立委”就“國籍法”20條相關規定要有回覆書,如果取得回覆書,要求外館或其他單位,找這些委員是否有其他“他國國籍”,如果確認有其他“他國國籍”,按照選罷法規定,就應該喪失“立法委員”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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