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利建設公司副總經理吳麗謹表示,元利一切過程都合法。(中評社 梁雅雯攝) |
中評社台北8月30日電(記者 梁雅雯)“行政院”黨產會今天就“元利建設企業公司取得中國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土地案”召開第二次聽證會。元利建設公司副總經理吳麗謹出席聽證會時受訪強調,元利是一個合法業者,今天是因為捲進國民黨和民進黨的紛爭,今天會來說明絕對會捍衛元利應有的權益。至於交易價格,黨產會報告內容有誤。
根據黨產會報告,國民黨於2005年4月12日,馬英九主席任內,標售中興山莊土地2萬3759坪,但5度公告,都僅有元利出標;國民黨因此在2005年8月17日與元利簽約,元利出價42.5億元購得1萬7925坪土地,另外的5834坪則捐給北市府作為永建國小遷校預定地。雙方之後因為國民黨售地時為“機關用地”,免徵增值稅,但未來的增值稅額估約9.4億元,國民黨再分擔4.2億元,而以38.3億元為實際成交金額。
黨產會報告指出,整筆交易價格與市價有20.4億元之落差,顯為不相當對價。
元利建設公司副總經理吳麗謹受訪表示,元利是合法業者,因國民黨和民進黨間的紛爭被捲入,元利所有過程絕對都合法,今天來說明絕對會捍衛元利應有的權益。
被問及交易價格,吳麗謹說,黨產會報告內容顯然有誤,它所引述的是國民黨的單方內部估價,當時明明附近就有台銀的標售土地,市價是由市場機制決定,而不是由哪一方的估價報告決定。更何況後來取得的成本一坪超過46萬,遠超過當時說的估價。
元利建設現場發出聲明稿指出,黨產會調查報告認為本案,恐不相當對價取得只有兩點理由,第一,國民黨內部估價報告建地每坪40萬元,第二,交易價金只能認列國民黨實際收到款項,理由顯然過於薄弱,違反一般經驗法則及法院判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