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無意傳達立法會誓言的承諾
對於劉小麗的宣誓,法官區慶祥指她把誓詞的每字拆散、相隔6秒才讀出1字,客觀上表達出她無意傳達立法會誓言的內容和承諾中所包含的意義,其宣誓過程中所持的態度和所用的方式清楚表示她無意履行立法會誓言所訂明的責任。
區慶祥亦同意原告人的陳詞,即認為劉的行為客觀上清楚顯示她並非真正和忠誠地作出承諾,亦不會致力擁護、遵守及履行立法會誓言中所表明的責任。
此外,區慶祥在判詞中還提到,劉小麗在宣誓前後加插內容,違反有關宣誓的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有意在宣誓過程中把一些誓言以外的言詞信息作為誓言的一部分傳遞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