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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環答中評:草案突出了特區政府的主體責任
http://www.CRNTT.com   2020-06-24 00:11:36


 
  “國安公署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之間會建立協調機制,共同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其中國安公署的具體工作部門還會與特別行政區的執法、司法機關等建立情報共享和行動配合機制。目前國安公署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都已在籌建之中,等香港國安法通過實施後,即可投入運作。”

  李環表示,香港國安法通過後,香港將在回歸後首次有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專門部門、專門人員。這些力量分散在特區政府的警務處、律政司內等,也存在於國安公署中。

  根據《草案》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李環對中評社說,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類似澳門2018年成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在香港當地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其成立意義重大,意味著香港在回歸23周年之際,有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與力量。委員會具體職責包括,根據現實需求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政策,推進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與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等。如警務處成立的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以及律政司設立的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部門,都屬於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建設的範疇。

  “尤為值得注意的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了由中央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為委員會提供咨詢意見。這令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可以保持恒常的密切溝通。在香港面臨的內外安全環境日益複雜的情況下,國安事務顧問可以從更廣闊視野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高度為特區政府提供意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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