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強化經貿、文化、人員互訪
朱景鵬認為,在低政治領域,與中國大陸達成共識,以和平、有利於經貿的方式,從大陸對外互動經驗可看出,經濟等議題是最可以合作、互動的較高層交集,增加共識與對話的機會,以及合作互惠的空間。因此,兩岸可以除了兩岸兩會模式之外,透過民間行業組織進行商談與協議對話,建立合作互惠機制。
四、建立和平發展的階段時程表,規劃長期的和平發展架構
朱景鵬說,在此過程當中,如何營造具有可行性的常態對話和交往機制與平台,建立議題導向的備忘錄、諒解、爭端解決機制、磋商與仲裁程序、合作框架,甚或是對特定議題共同研究等等,步步為營改善、強化與整合兩岸關係。
朱景鵬表示,要善用非政府的民間組織,推動第二軌道的合作路線。透過民間、非政府組織的方式,可以兼顧非正式、多面向、開放性和全面性等特性,對於緩和政府間的緊張氣氛和建立兩岸信心應有一定貢獻。當兩岸正式關係無法順利推展之際,第二軌道的合作路線仍可使雙方維持接觸。
總之,兩岸的接觸與和平共榮不可迴避,與其對抗、激化衝突、推動軍備競賽,運用極端的兩岸發展模式,毋寧考慮其他多種和平發展架構,以共存共榮走向對話與合作。維持經濟、人員與文化多面向的交流、互賴關係,才會確保兩岸安全、台海安全與和平的上策,也是最有效且成本最低的方法。這種自主意識下的理性計算,並非代表未來以兩岸任何一方為馬首是瞻、喪失自主性與主體性,相反的,這是確保獨立自主的主體性的多元管道與方式之一。
(後方支援 范穎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