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表示,在政策面,建議“行政院”督促“國發會”積極建立跨部門的協調整合機制,掌握未來勞動力供需變化趨勢、釐清需求缺口的實況與癥結原因,積極規劃短、中、長期的人力資源;持續滾動檢討“留才久用方案”,以利補實人力、紓緩缺工問題。
“監委”說,在預防面,“行政院”應督促“勞動部”及有關部會,積極與現有的移工來源國協商對策,包括降低移工來台前的經濟負擔、協助雇主直聘選工、加強對台灣的語言及文化瞭解、減少對來台後所要從事工作內容的認知落差,並積極開發新的移工來源國。
“監委”表示,“行政院”應督促有關部會積極介入移工的起薪標準,依各業特性確保移工享有合理公平的待遇,並積極介入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的範本制定,主動提升家庭看護移工的權益。
“監委”說,“勞動部”應正視現行轉換雇主的限制,讓移工落入種種的不利處境,研議朝著逐步放寬移工得自由轉換雇主的方向進行修法;研議運用現有直接聘僱中心、就業服務站建立媒合機制,逐步弱化仲介對於移工的支配,提升對移工的保護。
“監委”指出,“勞動部”應檢討強化1955專線的諮詢與申訴功能;“行政院”應督促有關部會,保障移工自由選擇住居所的權利、正視家庭看護移工每週至少休息1日的重要性,並採取實際行動確保移工包含自由在內的基本權益。
“監委”說,在查處面,“內政部移民署”應加強對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的查處,並持續提升查緝技巧與蒐證完整度,確實打擊黑工市場剝削失聯移工;“內政部”“警政署”應整合其他部會資源有效宣導,預防移工落入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