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9日電/中國和東盟國家在外長會議期間達成的務實性聲明中,並未提及中菲南海“仲裁”的相關字眼。但是近期,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卻再次呼籲有關國家尊重“仲裁”結果。
李顯龍在訪美期間稱:“當國家之間發生爭執時,理想的做法是,各方依據大家都接受的國際準則將爭執付諸仲裁和裁決。”言下之意,他對仲裁庭作出的“裁決”總體上表示認可,而各方理應尊重和遵守。姑且不論臨時仲裁庭在執行“仲裁”的過程中及最終“仲裁”結果存在的種種缺失,單就新加坡作為中國-東盟的“協調國”這一點,其應遵從中國-東盟達成的務實性聲明,而不該將“協調國”賦予太多的“新加坡”色彩。
2015年,新加坡接棒泰國成為中國-東盟關係的“協調國”,為期三年。彼時,外界鑒於中新雙邊良好關係及新加坡在東盟中的特殊地位,均對新加坡的這一角色抱有十分樂觀的看法,認為中國和東盟關係有望得到進一步向前發展。作為“協調國”的新加坡,與作為東盟的成員國或者作為中新關係的一方,應該有所不同。在“協調國”角色下,新加坡該有所為、有所不為,多做有益於中國-東盟關係進步的事情,發表積極性的言論;不做無助於中國-東盟友好關係發展的事情,不說有害於雙方關係進步的話。
如今,新加坡作為“協調國”已近一年,其在中國-東盟關係穩步向前發展上的確有所貢獻。但同樣不可忽視的是,作為“協調國”的新加坡在南海議題及地區安全議題上扮演的角色依舊那麼“新加坡”。新加坡並非南海爭端國,但除越南、菲律賓以外,也只有新加坡明確地表達了對“仲裁”結果的認可。正因如此,6月中旬玉溪中國-東盟特別外長會議上,東盟在談到南海議題時對“法律與外交程序”作了強調,最終導致中國-東盟特別外長會議的聯合聲明不了了之。實際上,這次會議只是進一步加劇了外界對新加坡作為“協調國”在南海議題上能否發揮務實作用的懷疑。
在尋求自身安全時對規則的依賴是新加坡作為“小國”的重要自處之道。新加坡歷來也堅持奉行“大國平衡”外交。針對目前中國在南海上呈現出的強有力維權態勢,新加坡並沒有去挖掘中國加大維權力度背後的原因,而延續著冷戰時期對“北方共產主義威脅”的忌憚和對中國“不確定”的擔憂,在南海“仲裁”方面採取與美日等相一致的立場。
實際上,中國理解新加坡等國家在安全領域的關切,也一再強調中國和東盟國家政治互信關係與安全合作關係的增進。中國在南海加強維權態勢,不僅與東南亞有關國家在南海一再採取有違《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有關,更與近年來美國等域外大國強力介入南海議題、威脅中國國家安全、損害中國海洋權益密切相關。對此,作為“協調國”的新加坡,也應該理解。它此時不單是作為“小國”的新加坡,更是中國-東盟關係的“協調國”,應該發出有利於中國-東盟共同維護南海安全的聲音,少說可能導致地區局勢更趨複雜、更為不穩定的言語。(作者是察哈爾學會研究員,供職於廣西民族大學東盟研究中心)
(來源:環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