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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語中評:中央仍相信特首和香港警隊
http://www.CRNTT.com   2016-03-06 00:27:36


 
  中評社:佔領中環、政改失敗、旺角騷亂之後,政府工作報告中的涉港表述的改變是否意味著對港方針會有改變?

  朱家健:經歷了“佔領中環”、“旺角暴亂”後,中央也相信梁振英團隊和香港警隊的能力,亦認為只是一小撮的暴徒在滋事,在不明勢力支持下,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劍指“一國兩制”的成功模式,與香港特區管治沒有必然關係。

  政改失敗也反映了香港人在摸索香港的民主進程,不能採取葉公好龍式的民主,西方民主不一定適用於東方社會。民主亦須依法及合乎實際情況,要根據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實行,部分人更不應以民主之名來引入不利國家安全發展和利益的議題。

  以“本土”包裝的“港獨”在香港沒有市場,只是分裂惡勢力的舊酒新瓶,“港獨”渲染暴力,鼓吹違法,是法治的公敵。“港獨”是禁區,沒有討論的空間,更不應成為學生幹事藉以增加曝光以探討的議題。香港應加強對青年大學生的基本法灌輸和法治教育,由曾受正規基本法訓練的學術人員教授,擁抱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對“一國兩制”有基礎認識和歸屬感,增加法治理性行正路,避免受政客“洗腦式”誤導,內地權威學者也可多到香港主講與《基本法》議題有關的講座,令青年人正確理解《基本法》條文和內容,《基本法》精神才不會被曲解。

  中評社:“佔中”參與者僅有4成入罪,間接導致暴力成本越來越低,挑戰香港法治底線。針對這一趨勢,有何良策?

  朱家健:傳遞守法惜法的意識是法治教育的重要資產。民間也蘊釀著“民間監察法官”的計劃或組織,看來也不是不可行,個人認為若法官的量刑標準和批准保釋條件是按法律根據和做法不偏不倚,根本沒有問題,外界為什麼不能給予肯定正面依法判決的評價,這是法治教育的一部分,那不是干預或制衡司法權力,不能動輒以司法獨立或藐視法院而滅聲。

  同時,政府可考慮重啟《香港基本法23條》國家安全法現階段立法的可行性,令分離主義和政治黑金有所顧忌而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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