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由軍政府批准的憲法中的第59號條款規定,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為外國公民的緬甸公民不能擔任緬甸總統。這項條款讓昂山素季無法競選總統,因為她的兩個兒子和已故的英國學者丈夫邁克•阿裡斯都具有英國公民身份。
這不只是一個不幸的巧合:政府之所以這樣制定法律就是為了確保昂山素季永遠不會成為總統。在2011年晚些時候,當昂山素季與現任總統、前將軍吳登盛達成協議,在軍政府制定的憲法框架下競選議會時,她大概以為自己可以免受憲 法中第59號條款的限制。
在該協議之下,全國民主聯盟在2012年4月補選的45議席中取得43個席位。國家民主聯盟成員在議會取得了席位,世界因此而認為緬甸的民主轉型是真實的。很多西方國家因此放鬆了對緬甸軍政府採取的制裁措施,資金也開始流進垂死的緬甸經濟之中。
但是,59號條款仍然在憲法中。緬甸議會審議委員會上周發布報告稱收到了3萬個要求修改憲法的信件,其中有5000封信件是要求修改限制昂山素季競選總統的第59項條款。
不過,審議委員會只是列出了所有信件請求,沒有給出任何建議——僅表示應優先考慮對那些不需要全民投票或者能夠鞏固與緬甸少數民族武裝份子和平關係的條例進行修改。修改第59條款項需要全民投票,很明顯,這與反叛的民族團體無關。
當吳登盛在上周被問及關於第59號條款時,他回答說:“我不希望任何緬甸公民競選國家領導人的權力受到壓制。於此同時,我們也需要採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來保護我們國家的利益和主權。”當然,“主權”就是說不能讓任何與“外國”有聯繫的人有成為總統的可能。
昂山素季將她的大半生都致力於為緬甸帶去民主,她為此付出了巨大的個人代價,她將成功競選總統作為她長久鬥爭的終極證明。但是,在她在明年展開會耗盡所有政治氧氣來與59條抗衡的戰役之前,她應該問問自己:成為總統真的可以讓她的價值最大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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