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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安全墮胎計劃”2月向日本政府提交請願書。 |
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躺在病床上,麻藥失效得有些快,劇烈的疼痛讓我大口地深呼吸,在想這是不是在殺人。”香織回憶起11年前的墮胎經歷,像是一段犯罪實錄。
香織現在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11年前,她在大學期間意外懷孕,8周時才察覺,在和男友商量後,她決定墮胎。當時在診所可供她選擇的只有刮宮手術這一種方式,術後的一兩周經歷了類似痛經的持續疼痛,還有一些出血,有大半個月沒去學校上課。她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說,手術連帶檢查花費了近8萬日元,“生理上和心理上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痛苦,不敢告訴任何人。”
1948年,日本通過《優生保護法》將墮胎合法化,懷孕22周以內可進行人流手術,但只有刮宮術一種選擇。半個多世紀過去了,口服墮胎藥已在中國、美國在內等全球70多個國家和地區使用。日本婦產科醫會的最新調查顯示,刮宮手術仍然是現在日本女性墮胎的主流方式之一。
藥物墮胎合法化的討論在日本持續已久,遲遲沒有結果,“墮胎自由”在日本女性解放運動中成為爭論的焦點之一。英國制藥商Linepharma International於2021年底向日本政府提出口服墮胎藥“Mefeego Pack”的銷售申請,它由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兩種藥物組成,適用於懷孕9周以內的孕婦進行藥流。在經過長達1年多的討論後,今年1月厚生勞動省專家小組給出了批准決定,但仍需征集公衆意見後綜合審議。
今年2月,日本厚生勞動省針對口服墮胎藥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在綫意見征集,共收到12000份意見,原定在3月24日的會議上宣布審議結果。然而,會議當天突然臨時宣布墮胎藥的審議議程推遲,時間未定,原因是公衆意見過多,需要更多時間整理。一時間,社交平台上的質疑聲四起。一名日本網友稱“壯陽藥的獲批速度堪比F1賽車,口服墮胎藥的審議進度就像兒童三輪車。”<nextpage>
“女性把墮胎作為最後的手段和希望,但最終的決定權似乎是由醫生掌握的。”日本墮胎問題研究專家、墮胎護理咨詢師塚原久美對澎湃新聞說,由於強烈的恥辱感和禁忌,幾十年來日本人幾乎對墮胎閉口不談,近幾年這一話題才激起一些討論。她悲觀地認為,即使口服墮胎藥獲批,也解決不了問題,藥價高、醫療制度鬆散、傳統觀念根深蒂固,“墮胎作為女性權利的意識在日本基本不存在。”
日本女性學研究的開創者上野千鶴子在《女性的思想》中說,日本爭取“墮胎自由”的女性解放運動,不僅僅是一場爭取“不生孩子的權利”的運動,目標是建立一個女性可以自豪地肯定自身母性的社會。
女性眼中的“污點”,醫生口中的“肮臟工作”
回憶起中學時代,香織選修了性教育課程,在課堂上觀看了人工流產的手術視頻。“影像沒有任何馬賽克,有一些女生當場就哭了。老師講解了女性的生理結構并強調了避孕措施的重要性,但是沒想到我還是經歷了(墮胎)。”
令她印象深刻的是,“麻醉藥效消失後陣痛難忍”。在私人診所進行刮宮手術,一般先用金屬器具擴張宮頸,然後用一種形似勺子的器械“刮匙”,把胚胎刮出來。現在在日本做人工流產手術主要有三種類型,分別是“刮宮術”、 “手動真空吸引”、“電動真空吸引”,後兩者在2015年才引入,而香織當時別無選擇。<nextpage>
世界衛生組織(WHO)2012年曾表示,不鼓勵已經“過時的”刮宮術,“會給女性帶來痛苦”,極有可能造成子宮損傷和并發症。然而日本婦產科醫會2019年的調查顯示,包括與其他手術方法結合在內,六成以上的人工流產手術使用的是刮宮。
由於墮胎手術沒有被納入日本的醫療保險,一般自費大約需要10萬至2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294元至10587元)。埼玉縣一家婦產科診所的醫生加村和雄告訴澎湃新聞,各家診所的檢查項目、手術方式、收費標准不同,對接診孕婦的懷孕周數限制也不一樣,沒有統一的制度規範。
加村和雄所在的診所有三種手術方式可供選擇,但他坦言,在使用手動或電動真空吸引時,不排除子宮內部未能完全清除幹淨的情況,有時還是需要刮宮設備輔助。“我們會向孕婦推薦手動真空吸引,對子宮比較友好,大多數人依舊選擇刮宮,一方面是費用低,另一方面是這種方式在日本的認知度比較高,但是對身體傷害較大。”
香織說,相比身體受傷,心理創傷更難愈合。她在人流後反複咨詢醫生,“手術是否會在身上留下任何印記,在今後體檢中會不會被發現”,擔心這個污點會跟隨一生。醫生的回答消除了她的擔憂,但那段記憶的陰影難以抹去。
塚原久美作為墮胎問題的研究人員,也很難在情感上自我說服。40年前,她接受了人流手術,當時醫生告訴她,“第一次懷孕就做人流的話,之後很容易流產。”後來她第二次懷孕,很想把孩子生下來,結果自然流產了。“那時候覺得自己因為選擇墮胎而殺害了兩條生命,想到就非常痛苦。”
“不只是墮胎者身心受傷,有一些婦產科醫生會認為參與生命的誕生是神聖的工作,而人流是一項‘肮臟’的工作。”加村和雄說,人們對墮胎的禁忌感很強,而他希望將注意力轉移到醫療安全上。“經手的人流手術有數百台,但誰也無法保證手術萬無一失。我們曾遇到過患者刮宮術後大出血休克的緊急事件,叫救護車緊急送往醫院,因為孕婦不知道自己患有罕見的慢性疾病。”他說,人流的風險不容忽視,即使口服墮胎藥也會發生大出血、腹痛、嘔吐的情況,必須在醫療機構的監護下使用。<nextpage>
2021年12月,英國制藥公司Linepharma International向日本申請兩種口服墮胎藥的銷售許可,一年多來日本厚生勞動省一直在審查,稱此事“社會關注度較高,需要慎重考慮”。日本婦產科醫會會長木下勝之今年1月在接受日媒采訪時指出,人們可能認為藥流是一種簡單的方法,他們擔心一些女性在家自行服藥出現危險,需要一個能够緊急響應的醫療系統,因此在批准藥物之前需要做充足准備。
在塚原久美看來,醫生們傾向於傳播墮胎藥很危險的“錯誤”信息,因為這將直接影響診所的生意。日本雖然是醫療先進國,但人流醫療沒有規範的指南,醫學生師從大學老師,然後代代相傳,習慣性依賴於古老的手術方式,“墮胎既是社會問題,也是醫療問題。”
被強行灌輸的“罪惡感”
“有手術和藥物兩種選擇,女性在考慮各自的優缺點後做出自己的選擇,這很重要。”香織說道。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2022年發布的最新衛生行政報告,2020年日本國內有14萬餘人進行人流手術。
“在日本,如何墮胎全聽醫生的意見。”塚原久美舉例說,一般情況下一台人流手術的費用是10萬日元,如果醫生說“我們診所成本更高,要15萬日元”,只能照單全收。“用什麼方式手術,是否需要配偶和父母同意,都是接診醫生說了算,即使是未婚女性有時也被要求征得男方的同意,這些都不是法律規定,任何人都無法阻止醫生制定自己的規則。”她認為,在醫生主導的背景下,口服墮胎藥的引進變得更加困難,醫生可以通過簡單的手術獲得較高收益,藥流的出現“動了診所的奶酪”。
當被問及對引進口服墮胎藥的意見,加村和雄沒有直接回答,承認口服墮胎藥的普及會減少私人診所的收入。但是他指出,藥流可能需要住院觀察,反而會增加一些人的經濟負擔。而且藥流看起來對女性更加友好,其實也會出現分娩疼痛、出血風險,“不是毫無負擔的完美方式”。<nextpage>
加村和雄提到的經濟負擔是口服墮胎藥上市的最大焦點之一,“墮胎藥10萬日元”一度在日區推特上登上熱搜榜。這一價格源於日本婦產科醫會的估算,與目前傳統的人流手術費用相當。由此,社交平台上出現了大量針對婦產科醫會的抗議聲,認為藥價過高。
宣傳女性健康的志願組織“日本安全墮胎計劃”今年2月向日本政府提交了一份請願書,附有6.8萬人的簽名,呼籲降低口服墮胎藥的自費費用,稱“高成本是阻礙安全墮胎的因素之一。”如果藥價很貴,普通人很難獲得,將會發生的最壞情況是制藥商退出日本市場。活動人士希望政府給予墮胎藥一定程度的補貼,確保有足够的人願意使用,持續幾年後,藥流的可靠性就能在日本女性群體中得到證實。
藥價公平或許可以通過政策調整實現,但是圍繞墮胎的“罪惡”觀念難以迅速扭轉。許多人認為,日本在“墮胎自由”方面落後,追溯源頭是刑法中的“墮胎罪”讓人們存在根深蒂固的罪責意識。
明治四十年(1907年)頒布的日本刑法中明確記入“墮胎罪”,即處於妊娠中的婦女使用藥物或者其他方法墮胎被視為違法,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昭和年代初期,知名女演員志賀曉子兩度墮胎,因犯墮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此事件一度激起有關墮胎罪的熱議,一方面有媒體大肆炒作“女星殺嬰”的新聞,引發女性貞潔和母性的討論,另一方面,有意見認為只有女方被控犯罪是不合理的。
此後日本法律幾經修訂,但墮胎罪名一直存在,只是條款細則不斷變動。二戰後的1948年,日本參照納粹德國的《防止具有遺傳性疾病後代法》,出台了《優生保護法》,規定妊娠未滿22周的孕婦可通過指定醫生進行墮胎手術,主要目的是防止“有缺陷”的嬰兒出生,墮胎在事實上合法化。之後法案幾經修訂,基於優生學的強制性墮胎、絕育等條文被删除,但舊法的許多內容仍然保留,比如人流須在醫療機構中進行,原則上須征得配偶的同意等。<nextpage>
婚後女性墮胎須征求配偶的同意,這意味著男性的理解至關重要,但現實令人無奈。塚原久美舉了個例子,前些天她在社交平台上開放了一個針對墮胎的公開討論空間,有一名年輕男性留言說,“如果要討論性,首先女人要明白,對男人而言,性是為了自己的快樂。”我對那名男性說:“女人不是為了你的快樂而存在的吧,做愛難道不是為了彼此的快樂嗎”。在進行性教育之前還應該進行人權教育,許多不懂得尊重對方的人在進行性行為,對女性來說,社會變成了遭受性暴力的地方。
幾十年來,日本在“墮胎自由”上的行動停滯不前,不僅是墮胎藥難以觸及,避孕藥的引入也路途漫漫。雖然避孕藥自20世紀70年代已被介紹到日本,但由於違反《藥事法》,此後近20年的時間一直無法在日銷售,直到90年代部分禁令才得以解除,但也必須憑借醫生處方才能獲得。諷刺的是,由美國輝瑞公司研發的壯陽藥“萬艾可”在日本僅耗時3個月就獲得批准,審批速度之快非常罕見。
“決策者中男性占多數,他們是否能切身理解和關心女性。”香織說,她在中學時代能學習性教育課程,而現在孩子們已經接觸不到當年的那些內容。塚原久美介紹,進入21世紀,日本學校中的性教育課程變得糟糕,并逐漸被“生命教育”課程取代,一些保守政客反複強調“墮胎有罪”,否定性教育,“比起20世紀末,現在這一代的年輕女性對墮胎的罪惡感更強,實際上是社會強行灌輸的。”
墮胎問題與女性主義的距離
“我想改變女性群體之間彌漫的無力感。”30多歲的笛美供職於日本一家廣告公司,以女性主義博主的身份活躍在社交平台,并以個人經歷出版了《都是宿命嗎?大叔社會和女孩的一生》一書,獲得關注。近幾個月,她在社交平台上發布宣傳文案,呼籲人們重視墮胎的自由選擇,支持口服墮胎藥上市,得到了許多女性的響應。
在笛美20多歲的時候,日本政府開始宣傳少子化對策和婚活(找尋結婚對象的活動),新聞上出現了“如果不早點結婚生子,卵子就會老化”的警告。政治家們也發表“女性是生育機器”、“LGBT人群不生孩子所以沒有生產力”這樣的言論。“自己沒有生育計劃,但在外界的期待之下產生了不得不生育的想法。”她對澎湃新聞說道。<nextpage>
“原本想著既然早晚要結婚生子,應該早一些在職場穩定下來,於是先努力工作。可是世俗的觀點是,不早點結婚作為女性的價值就會下降。而結婚生子,事業就很難獲得成功。如果不生孩子,就會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伴隨著這種循環往複的煩惱,笛美經常陷入自責。
在身邊人的催促下,笛美去參加婚活(指相親),婚介所建議把年收入說得低一些,稱“女性如果拼命工作會讓男性覺得可怕”。在接觸形形色色的婚活對象後,她了解到“許多男性最初被女性魅力吸引,但其實他們更希望找到一個婚後能支持自己、養育子女的女性。”笛美強烈地意識到“生不生應該由自己決定”。
圍繞女性的生育選擇權,笛美關注到日本的避孕和墮胎現狀,“日本有沒有把女性當作人來尊重,我有了這種懷疑的心情。”作為廣告人,她利用漫畫形式制作了“想對那些批評墮胎的人說”系列海報,對有關墮胎的誤解和偏見進行解釋,并鼓勵網民參與厚生勞動省的公衆意見征集活動,“想讓女性同胞們認識到自己或許也能做些什麼”。
近幾年,日本女性主義者中不乏笛美這樣的社交網絡意見領袖,她們將“墮胎自由”的主張帶入到了女性主義運動之中,被視為日本上世紀70年代後之後的又一波墮胎自由倡議浪潮。
1972年,日本國會審議《優生保護法》修正案,討論删除“經濟條款”,意味著在事實上禁止墮胎,并附加“胎兒條款”,即如果預判胎兒可能出現身體或精神障害,孕婦可以墮胎。當時,日本女性解放運動者發起抗議運動,并在厚生省(現厚生勞動省)靜坐,喊出了“生不生由女人決定”的口號。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國會未能通過修正案。
塚原久美指出,當下女性主義運動中對墮胎自由的主張與過去不可相提并論。過去,母性女權主義很強,那時候女性很少把自己放在第一位,而是思考身為母親應該怎麼做,為別人著想。盡管為了讓世界變得更好而運動,卻不主張自己的利益。如今日本年輕一代是為了自己而不願懷孕生子,認為做人工流產和做絕育手術是自己的權利,這種女性主義觀或許和歐美很接近,但在日本還沒有形成主流。<nextpage>
笛美也認為日本的女性主義發展尚在起步階段。“日本是以男性為中心構建的社會,女性則以配偶角色支持。”她說,日常生活中經常會有人說“女性為了讓男性高興,最理想的狀態就是做個幼弱的笨蛋。”在這樣的社會,發表個人主張的女性讓人覺得礙眼,長久以來為實現兩性平等的努力還沒有開花結果。
在外界的印象中,“賢妻良母”是過去日本女性的符號化形象。上世紀80年代初期,有一部以日本職場為舞台的人氣漫畫《課長 島耕作》,其中有畫面描繪女性員工一大早上班,打掃辦公室,准備茶水和煙灰缸,這是當時職業女性的真實寫照,甚至許多公司在招聘時明文標注應征者限於男性。1986年《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給這樣的社會風氣打上了休止符,女性運動興起,并在20世紀末掀起高潮,《男女共同參畫基本法》出台成為女性主義制度化的標志之一。
日本女性并不是一直沉默的,但是她們的發聲不可避免地受到政治幹預。在日本保守派人士看來,平權運動對傳統的兩性關系造成威脅,可能破壞家庭紐帶,他們將“無性別差異”(gender free)曲解為“自由的性行為”(free sex),并加以宣傳,2000年開始發起了針對“性別平等政策”的反擊運動,自民黨內部為此設立了“激進性教育/無性別差異教育調查項目組”,當時項目組負責人是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而他在就任首相後卻提出了“女性活躍”政策。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下,女性主義運動的實效并不顯著。
“我自己與日本的女性主義運動保持距離。”塚原久美謹慎地認為,在日本,不應將墮胎自由問題與女性主義問題相捆綁,“上世紀60年代,隨著避孕藥的出現,墮胎被合法化,西方女性主義蓬勃發展,女性能够控制自己的身體,具有極大的意義,那才是女性主義的原點。”
盡管大部分西方國家已陸續將墮胎合法化,但是去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終結了50年來對墮胎憲法權利的保護,墮胎權問題再次在西方社會引起軒然大波,“選擇權”和“生命權”的拉扯成為一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