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支隊政治部副主任李乃笑介紹說,支隊所在軍港為天然避風良港,也是典型的軍民兩用港。每年台風期間,都有大量地方船舶進入港區防台。針對這一實際,他們研究制定《外來艦艇(船舶)防台規定》,明確防台組織指揮、進港流程、救援救助措施等事項,在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同時,又維護了港內碼頭設施、艇船安全。
然而,在軍港水域實際管理中,由於沒有執法權,部隊在處置一些危害潛艇錨泊、航行安全等行為時,仍會感到力不從心。
“健全完善軍地協作機制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崔曉華告訴記者,為有效保護軍港航行安全,他們聯合地方有關部門構建群防群治管理網絡:
——出台規範性文件。聯合駐地政府,依照《軍事設施保護法》有關規定,制定紅頭文件,詳細規定港區內水產養殖、捕撈、建築等活動範圍和漁業生產審批等相關事項,為保護軍港航行安全提供政策依據;
——建立軍民協作機制。聘請駐地周邊3個鄉鎮9個行政村18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擔任軍港安全聯絡員,通過建立聯席會議、情況報告、考評獎勵等制度,不斷提高軍港水域管理水平;
——建立軍地聯防機制。協調公安、工商、漁政等執法部門組成軍港聯合執法巡邏隊,定期對軍港周邊區域進行巡查,實時監控漁業作業情況;
——設置警示標識。協調上級航保部門和地方海洋局,在港區航道設立警示標識。
前不久,某水產養殖公司2名員工不聽碼頭值更人員勸阻,駕乘無牌照小漁船在港內行駛,與潛艇發生剮蹭。支隊迅速啟動軍地聯合響應機制,通報邊防派出所。經調查審訊得知,2人屬無駕船經驗且酒後駕船,民警對駕船人員作出治安拘留處罰,對同乘人員以及水產養殖公司法人代表進行教育談話,並要求水產養殖公司法人代表出具安全承諾書。
舟山軍港:軍地協作搬開攔路虎
“浙岱漁×××,你已進入演習海域,請迅速掉頭離開!……”6月上旬,東海艦隊某掃雷艦大隊艦艇正在進行錨地防台演練,一艘漁船突然闖了進來。聽到官兵喊話,漁船放棄捕魚作業,掉轉船頭離開了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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