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黨內法規體系的完善”是個很大的問題。按照新加坡國立大學鄭永年教授的說法,改革開放以來,人們一直在爭論“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我們通常說“黨紀國法”,也並不意味著黨員幹部只接受黨紀的處置,而不用受國法懲治。
實際上,此前幾個月中紀委官網一直在論述一件事,那就是黨紀只會比國法更嚴。這一點從許多官員接受調查時的新聞稿中就能看出來,包括今年最大老虎在內的許多老虎倒下時,說法是“涉嫌嚴重違紀”,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沒有違法,只是需要進一步查實。還有今年中紀委通報時對“通奸”一詞的使用,就是引據“黨紀”,而非“國法”,因為前者規定更為嚴格。
十八大以來,中共肅貪之嚴厲,作風整頓之認真,國人拍手稱快,世人有目共睹。但也有外界將之解讀為“權鬥”、“運動式反腐”,四中全會表明,這些所謂的觀察者實際上要麼對中共黨內的規範程序不甚了了,要麼故意對其依法從嚴治黨的決心視而不見。(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