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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刑事訴訟法列優先法案修法
http://www.CRNTT.com   2024-09-03 15:05:47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3日表態將《刑事訴訟法》列為優先法案修法。(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9月3日電(記者 鄭羿菲)台灣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遭檢調搜索住家、帶回調查70個小時,過程中民眾黨數度質疑檢調辦案手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3日表示,將《刑事訴訟法》列為優先法案修法,以強化偵查程序落實人權保障。若自願配合調查,隨時有自由意志離開,應是每個嫌疑人要享有的保障。

  黃國昌表示,近期北檢違法濫權,讓民眾黨深刻感受到《刑事訴訟法》應落實偵查程序人權保障,是刻不容緩議題。他以柯文哲在8月30日遭檢調搜索、帶回的過程為例,打抱不平地說,柯文哲自願配合調查,請問檢察官憑什麼不讓柯受訪,還催促上車,有逮捕嗎?沒有逮捕、沒有受拘束,在法律上人身自由沒有被限制的基礎,憑什麼催促?

  民眾黨團3日上午召開“民眾黨團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優先法案”記者會,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麥玉珍、幹事長吳春城、“立委”張啟楷、黃珊珊、陳昭姿、林憶君出席。

  黃國昌認為,從柯文哲遭檢調帶走的70個小時,可以看到現行制度荒腔走板的可怕現象。這是每個台灣民眾都可能會遇到的相同狀況,過去“最高法院”相關案件不少的刑事判決,嫌疑人配合調查卻被檢調偵訊數十個小時,一般人的精神體力都難以負荷。柯文哲卻被帶走70個小時,檢調還稱是“配合調查”,那就應該在程序上告知應有的權利,如隨時有自由意志離開應是每個嫌疑人要享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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