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率成政治人物報復手段
我看到媒體報導有些民意代表質疑京華城容積率,覺得冤枉,這些民意代表為達個人聲量和政治目的,根本是亂講,簡直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我不願意此刻點出背後的真相,這和我上述說的有些關聯,但我會向檢察官說清楚;我要強調,容積本來就是為符合市民公益而生,如今成為政治人物的報復手段,成為蕩然虛假的形容詞。老百姓向政府陳情,政府要經過那麼多的關卡開會審查,公開透明,能去搞什麼,何況我最痛恨貪污,如今將京華城汙名化,造成寒蟬效應,以後官府有錯,老百姓和企業敢陳情嗎?今天該查的是貪瀆的公務員,而不是勇於任事的公務員。
我始終堅持“誠信道義”。人生的經驗,讓我深刻體會只要捲入政治,任何冤曲都可能發生,但我仍然要鼓勵年輕人努力付出,不要向索賄官員低頭。京華城的無妄之災,透露出人性掌握權力之時,會將私怨極大化。
****京華城容積說明
京華城容積率案,具有歷史性、複雜性和特殊性。京華城是台灣首例工業區變商業區、且為“都市計劃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的首件案例。事件爭議三十多年,主要原因即在法令欠缺,地方政府修法的速度跟不上社會環境的變化,以及企業成為政治人物挾怨報復的犧牲品。
京華城原始建照受保障允建樓地板面積為120284平方公尺、一連串捐地捐錢後,容積率為678.91%
京華城於1988年申請工業大樓建照獲准,但北市府提出工業區退出台北市政策,京華城配合政策而未興建,北市府為保障京華城權益,於1991年2月13日公告都市計劃主要計劃,並報請“內政部”核准,保障京華城捐地後的基凖容積率為560%(全國商三使用分區的基凖容積率皆為560%)、及“原已申請執照的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
京華城由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北市府強迫京華城捐地30%,當時並沒有捐地的法令依據,但京華城基於回饋社會,仍於1997年完成捐地,捐出基地的7913平方公尺(約2400坪,市價2400億元)給北市府興建復盛公園、增建捐地後20%土地樓地板面積作為公眾停車空間、及代西北角小地主捐地600平方公尺(約181.5坪,市價18億1500萬元)。
捐地後,京華城於1998年申請建照興建球體購物中心,獲准樓地板面積為111919平方公尺,容積率為678.91%。建案完工,北市府再要求京華城捐贈2.2億元興建公園廣場設施和偶戲博物館,始核發使用執照,京華城捐贈後,於2001年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