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新規是中期協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總結近十年的經驗教訓,對實踐中暴露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的行業自律規範。
中期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規範主要針對當前“保險+期貨”總體呈現出規模為先、粗放發展的現狀,缺乏統一明確的工作規範、服務“三農”的質效還不夠高、可持續性有待進一步增強等問題,強調正本清源、規範發展,明確底線要求。
禁止以誇大預期成效、隱瞞交易風險、非標準化期權非正常定價報價等方式承攬項目;禁止以任何形式單獨或者合謀開展資金空轉、脫實向虛以及其他不具備保障意義的項目;禁止通過項目進行利益輸送、損害涉農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套取涉農財政補貼資金等……堅持問題導向,新規明確期貨公司“保險+期貨”業務的各類禁止行為。
為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新規還明確了業務的自律檢查機制,對違反規則規定或者證券期貨相關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的行為,提出了具體處理措施。
“保險+期貨”業務底層實質屬於衍生品交易業務,但期貨公司不能簡單地將其視為純金融交易屬性的業務。正如一位期貨公司負責人所言,行業要站在“國之大者”的高度,不要怕當“泥腿子”,“‘三農’是大市場,加強業務規範,風險管理從自己做起,這樣大家的路才會越走越寬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