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調研情況看,中央和國家機關一體推進“三不腐”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反腐敗鬥爭面臨新形勢新特點,對照黨中央的高標准嚴要求與中央和國家機關反腐敗鬥爭的形勢任務,一體推進“三不腐”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從思想認識看,對一體推進“三不腐”的理解把握存在一些誤區和偏差。有的黨組(黨委)把一體推進“三不腐”單純看成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任務,履職盡責、積極作為不够;有的紀檢監察組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簡單等同於查辦案件、制度建設、廉潔教育,沒有將其作為完整閉環體系集成起來把握,有的幹部還存在重個案、輕全局,重辦案、輕治理等問題,影響了工作整體效能。從審查辦案看,反腐敗仍然存在工作不平衡、合力不够等問題。主要表現在發現問題能力不強、辦案重點不够聚焦、政策策略運用不够精准,以及辦案機制有待完善。從源頭治理看,權力制約監督和提高思想覺悟的防腐作用發揮還不充分。主要表現在監督力度和實效還不够、制度建設和執行存在薄弱環節,以及提高思想覺悟方面尚未實現“對症下藥”。從統籌聯動看,“三不腐”一體推進、貫通融合的綜合效能發揮不充分。主要表現在“兩個責任”整體合力尚未形成、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協同配合不够,以及貫通協同的平台載體不够豐富完善。從支撑保障看,一體推進“三不腐”還面臨不少現實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體制機制、運行保障、能力素質等方面,不完全適應反腐敗鬥爭向縱深推進的現實需要。
中央和國家機關在新征程上堅決打贏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必須堅定不移貫徹一體推進“三不腐”方針方略,緊緊抓住同時發力、同向發力、綜合發力這個實踐路徑,運用治理理念、系統觀念、全局思維,推進各方面工作有機銜接、集成聯動、協同協調。
堅持政治引領,確保黨中央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一是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學細悟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一體推進“三不腐”的重要論述,從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准確把握反腐敗鬥爭的戰略意義、時代特征、目標要求等,確保反腐敗鬥爭始終沿著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指引的正確方向不斷加力前進。二是健全反腐敗鬥爭責任體系。壓緊壓實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細化具體措施和抓手,推動其更好發揮在“不能腐”“不想腐”中的主推手作用。做實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責任,以強化“不敢腐”為牽引,在推動“不能腐”“不想腐”方面更好發揮專責機關優勢。進一步完善紀檢監察組與黨組(黨委)交換意見、專題會商、綫索移送、通報情況、聯合監督執紀等工作機制,實現“兩個責任”常態化貫通聯動、一體落實。三是推動和協助完善“三不腐”一體推進制度規範。推動黨組(黨委)圍繞一體推進“三不腐”的職責定位、重點任務、工作載體、主要手段、評價機制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或實施意見,著力構建符合本單位和行業領域特點的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鬥爭工作格局。同時,紀檢監察機關跟進研究實踐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務實有效的制度機制和方法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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