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7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轉編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報導: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省政協原常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李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瑋從未真正樹牢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違規選拔任用幹部、用人失察失誤;廉潔底綫失守,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長期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貪婪無度,大肆斂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股份購買、貸款辦理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按規定撤銷其榮譽稱號;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