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泰國曼谷國際機場因反政府示威活動被迫關閉。十一月二十八日中午,中方滯留泰國公民已達千餘人。自十一月二十九日中午起,中國政府連續派出四批共十二架次飛機赴泰國,歷經一百一十三小時緊急大營救,安全接回三千三百四十六名中國公民,其中包括十八名香港、澳門和台灣同胞。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海地發生里氏七點三級地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經多方努力,二十七日早晨,四十八名滯留海地的中國公民(包括一名台灣同胞)搭乘中國政府運送赴海地醫療防疫救護隊的民航包機平安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日本大阪先後受到颱風和地震重創,中國駐大阪總領館一共協助因颱風滯留的中國旅客一千零四十四人,當中包括一百一十七名香港人、五名澳門人和三十二名台灣人。台灣駐日本代表處被批反應緩慢,沒有第一時間為台胞提供協助。民眾向傳媒投訴,台灣駐日本辦事處事發時沒有主動協助,只表示有需要民眾發電郵提出援助要求,更有旅客反映,打電話到台灣駐日辦事處時,職員態度不佳,沒有提供協助。對此,台灣“外交部”官員表達歉意並聲稱會改進。
國家領導人極為重視在撤僑行動中,也必須救助台灣同胞。二零一一年二月,利比亞安全形勢發生重大變化。胡錦濤、溫家寶等領導人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國務院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全力以赴進行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內的在利人員撤離工作全面展開。在烏克蘭的撤僑行動中,習近平也做出了同樣的指示。
類似的精神,也已寫進了國家的政策文件中。實際上,“惠台二十六條措施”第十四條就規定,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外交部領保中心常務副主任楊舒在發布“惠台二十六條措施”的記者會上表示,我們始終高度重視維護海外台灣同胞的安全以及正當的權益,積極開展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在職責範圍之內向海外台灣同胞提供積極幫助。他舉例說,二零一二年三月,在台灣漁船“NAHAM3”號在非洲索馬里海域被索馬里海盜劫持事件,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墨西哥旅居台胞遭遇槍擊身亡事件中,我們都盡心盡力地為海外台灣同胞提供幫助。
中國政府包機撤僑,不僅體現了中國領導人和政府對海外僑民的關心與愛護,也表明中國國力發展至今,已經具備了對海外僑民提供安全保護的能力。包機撤僑,將中國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深深融入外交方針之中,彰顯“民本外交”。而在撤僑行動中,也把在當地的台灣同胞救助回國,也體現了“兩岸一家親”的精神,並凸顯了祖國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國公民的堅強後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