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日電/據新華社報導,冬春救助是歲末年初關鍵節點解民憂、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項重要舉措。應急管理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組織開展2024-2025年度全國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組織各地深入細致摸排確定需救助對象,規範履行救助程序,切實保障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今年以來,我國自然災害形勢複雜嚴峻,涉及範圍廣、受災人口多、影響程度深、局地損失重。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實救助主體責任,盡早謀劃、迅速行動,周密安排部署,細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抓實抓細冬春救災救助各項工作,切實保障受災群眾溫暖過冬。
通知要求,要迅速開展摸排,及時將因災遭遇臨時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納入救助範圍,精準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員底數;要進一步細化完善救助標準,明確分類救助措施,對受災困難群眾進行分檔救助;要認真做好救助對象評議、公示等工作。
通知提出,各地要強化本級款物投入,統籌中央和地方救助資金和物資,加大對本年度受災嚴重市縣、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的傾斜支持力度。今年倒損住房恢復重建任務較重的地區,要統籌做好冬春救助和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加強政策資源統籌。
此外,通知明確要強化救助資金管理,中央和地方冬春救助資金下達後,要嚴格按照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要求,加快資金下撥進度,確保在春節前全部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要加強跟蹤調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度,加大實地督導力度。要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等的監督檢查,嚴肅冬春救助款物管理使用紀律,確保規範安全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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