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首次明確了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的工作目標;
三是首次部署開展流動兒童精準監測摸排工作;
四是首次明確了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重點任務;
五是首次建立了《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基礎清單》。
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的工作目標是什麼?
郭玉強介紹,《行動方案》填補了流動兒童群體民生保障領域政策空白,明確了兩個時間節點和目標:
到2026年,流動兒童相關政策制度更加優化健全,關愛服務工作更加精準有效,重點領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兒童信息台賬更加精準,基層基礎更加堅實牢固,流動兒童關愛保護整體水平得到明顯提高。
到2035年,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關愛保護體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更加均等優質,流動兒童身心健康發展權益得到全面保障。
怎樣開展流動兒童精準監測摸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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