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詭異的是,台當局“教育部體育署”向愛爾達電視就購買奧運會轉播權補助了8000萬元新台幣,由台當局交通部門持股超三分之一的中華電信也向愛爾達電視注資。換言之,愛爾達電視購買奧運轉播權的款項中包括了公帑,但台灣普通民眾無法免費收看,怎能不引起民怨?這其中疑點重重:愛爾達電視購買巴黎奧運會轉播權屬於商業行為,為何民進黨當局用公帑補貼愛爾達電視?難道愛爾達電視與民進黨當局達成某種“利益協議”?島內有“立委”也質疑這其中是否有圖利關係。如果這當中沒有利益關係,那使用了公帑購買奧運會轉播權,就等於是用了納稅人的錢,台灣民眾應該有權免費觀看奧運會賽事。而民進黨當局花了公帑,卻沒有給民眾應有的福祉,這豈不是亂花公帑?
最可笑的是,一些綠營支持者在島內看不到免費賽事,為了省錢蹭大陸的免費轉播,竟還嫌東嫌西:一下說為何主持人講“兩岸”?一下又說主持人怎麼講“質量”這個大陸用詞?這真是好笑。這本來就是面對大陸民眾轉播的賽事,當然是使用大陸方面的用詞了。這些民進黨支持者不去質問民進黨當局為何用公帑補貼業者購買奧運會轉播權卻不讓民眾免費觀看賽事,卻拿大陸的免費轉播說事,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才是雙重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