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大公報記者關注到,國台辦政府網站7日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點開頁面,首先映入眼簾的是頁面頂部“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大標題。記者注意到,大標題字體進行了加大加粗處理,格外引人注目。其中“台獨”兩字為綠色,其餘字體為黑色。大標題後面的背景是鮮艶的五星紅旗和莊嚴的法庭。
在大標題下方,分為五個板塊,依次為:“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有關表態”,“法律文件”,“舉報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線索和罪行”,“舉報犯罪嚴重的新‘台獨’頑固分子”。在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板塊內,逐一列出了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的名單。同時,網頁下方正中還公布了線索舉報郵箱。
記者注意到,公安部政府網站亦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
以微知著、由小見大。國台辦、公安部政府網站的上述新變化,表明大陸方面對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高度重視,再次向“台獨”頑固分子敲響警鐘。同時,新增專欄頁面上方明顯位置逐一列出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名單,既是一種震懾,也再次表明懲治“台獨”頑固分子針對的是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徑,並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今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意見》對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組織、策劃、實施“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明確適用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具體情形,規定相關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的認定標準。《意見》還明確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適用缺席審判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