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要素市場是整個市場體系的基礎,《決定》強調要推動生產要素暢通流動、各類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潛力充分釋放。重點是要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破除阻礙要素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引導資源要素向先進生產力集聚。要健全統一高效的要素市場體系,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完善促進資本市場規範發展的基礎制度,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培育全國一體化技術和數據市場,推動區域或行業技術交易機構互聯互通,健全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範。要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要素價格機制,把政府定價嚴格限定在自然壟斷經營、重要公用事業等必要範圍內,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不當干預。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推進水、能源、交通等領域價格改革,綜合考慮生產成本、社會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理順價格關係,增強價格彈性,促進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
(四)完善流通體制。流通是經濟循環的“血脈”,《決定》對此從技術支撐、規則標準、物流成本和能源管理等方面作出部署。要加快發展物聯網,順應數字技術廣泛應用促進萬物互聯趨勢,推動流通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升級,大力發展流通新業態新模式,提升貨物倉儲、周轉、配載效率,提升流通體系敏捷化、智能化水平。要健全一體銜接的流通規則和標準,強化商貿物流、電子商務、農產品流通等重點領域標準制定和修訂,推進“一單制”等適應多式聯運一體化運作的規則協調和互認機制,解決物流數據不互通、單證不統一等跨區域流通障礙。要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深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改革,優化運輸結構,打通“公轉鐵”、內河航運、多式聯運、國際物流等堵點卡點,推動社會物流總費用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持續下降。要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加快能源市場體系建設,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門檻,根據不同行業特點逐步實行網運分開;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推動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完善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交易有機銜接機制;優化油氣管網運行調度機制,促進油氣高效靈活調運。
(五)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必須把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和巨大內需潛力充分激發出來。《決定》從投資和消費兩個方面提出了改革舉措,有利於擴大有效益的投資、激發有潛能的消費。要完善促進投資體制機制,統籌用好各類政府性資金,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建立政府投資支持基礎性、公益性、長遠性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健全政府投資有效帶動社會投資體制機制,充分釋放放大效應;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持續破除民間投資各類准入壁壘,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強重大項目協調服務和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完善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和促進投資落地機制,形成市場主導的有效投資內生增長機制。要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從增加收入、促進就業、擴大優質供給和改善消費環境等方面綜合施策,促進消費持續穩定增長;對住房、汽車等部分領域存在的限制性措施,要因地制宜優化調整,缺乏合理性的及時清理取消;圍繞教育、醫療、養老、育幼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領域,推動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合理增加公共消費。當前以發布新品、開設首店等為代表的首發經濟成為激活消費新動能的重要形態,要因地制宜積極推進,培育壯大新型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