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此背景下,台灣當局也“不受限平時與戰時”,逆用“認知戰”,搞了許多鬼名堂。最新的一宗,是於上星期透過有“民進黨官媒”之稱的《自由時報》放話稱,大陸國台辦在今年初陸續接觸台灣數家電視台,以“在中國商業利益”為誘因,要求為中國政府製作帶狀政論節目。為了讓節目符合北京所想傳達的訊息及其效果,中國新華社記者從節目規劃、談話腳本高度參與,甚至在錄影棚現場盯梢,以確保每個環節都達到台辦要求。新節目從製播起,就在國台辦要求下,每週選定時間與製作人召開會議,並將國台辦指定角度及特定主體置入對話腳本與議題,這視角多為批判民進黨政府,帶風向極為明顯。不僅如此,每次開會時都有一位操著中國口音的人出席相關討論,大家原本以為是合作的製作公司人員,但他在會議中多次提醒一些特定角度,甚至還在錄製第一集節目時,進棚監視來賓是否按照腳本來做,以及其他方面是否有按照計劃安排。而後來幾名資深員工向公司高層打聽,才發那個人是中國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由於趙博參與節目製作之事已被傳開,所以他在日前緊急離開台灣,新華社也改派另一名記者來台駐點。
這真是“講大話唔抹嘴”。凡是與新華社駐點台灣記者有接觸過的人士,尤其是台灣地區的記者都知道,趙博是一位女生,而造謠者居然為她“變性”,指鹿為馬地以“他”標示。而且,趙博是於今年二月派駐台灣地區的,台灣當局發出證件的期限是三個月,因而已經於五月間離台返京,這又怎能說是“由於趙博參與節目製作之事已被傳開,所以他在日前緊急離開台灣,新華社也改派另一名記者來台駐點”?!。單是這個細節,就知道“餵料”給《自由時報》的“國安”人員,是在充分運用“認知戰”的策略之時,竟然忽略了情治人員必須謹記的“嚴謹反復求證”。
其實,又何止如此?根據台灣地區經常上電視台談話節目的名嘴指出,政論節目不是“拍戲”,因而不會有腳本,只會給一個主題,由大家各自發揮,有時甚至會滾動式調整內容,因而根本不可能發生《自由時報》所指之事。實際上,倘是在節目錄影時有人盯場、指手畫腳,即使此人是台灣人,名嘴們也強烈感到不受尊重,即時“劈炮唔撈”。何況,在台灣當局嚴厲執行《反滲透法》等惡法下,新華社記者才是被嚴密盯視,如要採訪和原先駐台目的不一樣的題目時,就必須向“文化部”申請,因而不要說進入電視台的攝影棚進行“指導”,就是去採訪,也將被視為“違規”。如果真有此等情形發生,豈不暴露了連雞蛋也可釘出縫的台灣情治機構,竟然失職失能,對所謂相關事態竟然一無所知;在趙博都已經正常輪替離開台北一個月之後,才“敲鑼打鼓”地報告“城門失火”?
其實,這個事態,倒是折射了賴清德當局對大陸“兩院三部意見”的懊惱及焦慮,因而拋出系列“反制”措施,這個所謂“監盯”電視台節目就是其中一項。但既然有此“事實”,檢調機構就必須對新華社駐點記者“拉人封艇”,卻因不是事實,沒有“證據”,而不敢輕舉妄動,因而就拿了已經離台的趙博來“說事”,一副色厲內荏的醜態,比“向心夫婦間諜案”更為荒唐無聊。 |